花草就够了。” 昭明呆了半晌,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拍拍灵犀的脑袋瓜,问道:“你一直活在半空中吗?小仙女。” 灵犀有些困惑地看着她。 昭明敛容,看着她的眼睛,慢慢说:“现在北方九省在闹饥荒,灾民高达百万,流寇作乱。南方犬戎族刚被收服,其他几族蠢蠢欲动。整个国家好像是暴风雨中的鸟巢,随时有倾覆的危险。你倒是挺有风花雪月的情致。” 灵犀甩手,直截了当地说:“我不爱这个国家。”她还想说的是,像凌帝那样暴虐昏庸的帝王,早就应该有人取而代之了。不过当着昭明的面,这话还是没有说出来。 昭明是在皇权中长大的人,也一直是皇权的受益者。对于凌朝未来的命运,她只觉得担忧和惊惧。面对灵犀这种若无其事的态度,昭明觉得很难理解,只能评价她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蠢孩子。” 灵犀则觉得昭明有些过于少年老成了,年纪又不大,却要把家国天下的命运全攥在手里。她觉得昭明是“女丞相”,一个气势汹汹的家伙。 两个人虽然道不同,当晚却还能睡在一起。后来旁人见昭明公主跟她走得近了,也渐渐地对灵犀热络起来。 过了几日,犬戎族的王子来递交降书,并且按照惯例,犬戎王要把自己的儿子送到凌朝当质子。 这位倒霉的王子叫做高瑟,是一个白净清瘦,面容冰冷的家伙。一看就不讨人喜欢,怪不得被他父亲送来做人质。 凌帝在金銮殿上见了王子,微笑道:“我听说犬戎族的人披发纹身,形容粗犷,不想竟有王子这般儒雅之人。” 那小白脸王子从容回答:“我听说贵国人民胆小怯懦,形容畏缩,不想也有陛下这般器宇轩昂的人物。” 凌帝讨了个没趣,十分尴尬。随便敷衍了几句就散朝了,又给高瑟指了个住处,乃是在京城西郊的陵墓附近,地广人稀,又靠近监狱,守卫森严,不至于让他跑了。不过犬戎族离京城几千里,这位王子即便是想跑,单枪匹马地也走不出一百里。 “顾庭树”被斩首之后葬入顾家的陵墓,如今那里无人看守,已经和乱坟岗差不多了。这一日正是他下葬后的七七四十九日,按照惯例,灵犀要带上纸钱,以未亡人的身份去祭拜。她长久地闷在宫里,好容易可以出门,一大早就坐在镜子前面精心打扮了一番,又穿上粉红色的襦裙,裙子边缘压着金线,腰上系着明黄色的荷包,头上插着银光闪闪的金钗发卡。珠光宝气地上了马车,快出宫的时候才想起来忘带纸钱了,于是吐吐舌头,红着脸重新折了回去。 京城里是秋高气爽的好天气,郊外树木金黄,满地落叶。又有两三个儿童欢呼着放风筝。灵犀掀开轿帘只顾往外面看,羡慕极了。马车行到墓地时,丫鬟扶着她下车,又问:“我们陪您一起去吗?” 灵犀摆手说不必,自己提着小竹篮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 顾家的墓地原本是有围墙的,如今人走茶凉,砖头都让附近的村民搬走了,野草长了三尺多高,跟旁边的荒地连成了一片。灵犀站在蓬草中,手搭凉棚:“在哪儿呢?”跌跌撞撞地走了一会儿,整个人都绕晕了,于是随便找了一个土丘,胡乱把纸钱点着了,嘀咕道:“反正你也没死。唉,你在北方到底怎么样呢?就算不成气候,也要快点来接我啊。” 此时北方烽烟连天,刚拿下了四个都城的顾庭树一身铠甲,披风在夕阳下猎猎作响,他站在营帐面前举目四望,忽然打了几个喷嚏,一个副官抱着一捆长箭匆匆走过来,笑道:“少主,襄阳城的粮食人口兵器都已经登记造册了,这个城富有得很,郡守的军队却连三天都守不住,可见是天要亡凌朝啊。” 顾庭树脸色黝黑阴沉,他现在是叛军的统帅,攻城的胜利并不能让他欣喜,他的目M.Coo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