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叔,这都什么年代了,我要继承祖业,怕是连饭都要吃不起。”古初晴讶然一笑,老实话,她虽一身本事,但真没想过干这行,先别说这年代有没有尸体给她赶,就是有,她也不敢接。 赶尸忌讳特别多,尸体回乡,路上沾不得人气,更不能遇上狗,且还必须让路过的人家关门闭户回避。如今这年代狗多,人也不好说话,要是路上有狗叫或是沾了生人气,她赶尸就变成捉僵尸了。 现在这年头,就算客死异乡,要送回尸体也不过就是租一辆灵车的事,省时又省力。 古初晴都打算好了,等大学毕业,就在富津市找个工作,然后,再谈几个男朋友,选出最好的那一个结婚。 她长这么大,还没谈过恋爱,室友们成双成对,一天到晚撒狗粮,羡慕死她这个单身狗了。 古初晴现在还只是个大二学生。这次回古宇镇,她是请假回来的。因为破命格的事,她向学校请了半个多月的假,等她命格破了后,她还得赶回学校去参加期末考试。 已经快入腊月,屠宰场里人手忙不过来,于是抽空,帮表舅送几趟货,送完今天,她就要停下来,回古家老宅了。 “那就好,那就好!” 潭叔欣慰地点了点头,似想到什么,又道:“你先别走,等我一会儿,我去给你拿点东西。” 潭叔说完,瘸着腿走进市场,没多久,就从市场鸡贩子那里提了一只大公鸡出来。他把大公鸡塞给古初晴:“把这鸡放车上,回去路上,万一有事把鸡杀了。” 潭叔虽然不是天师,但对古初晴他们这一行却特别了解,他小时候,还帮初晴阿公杀鸡放过血,知道鸡血的用处。 “潭叔……” 看着喔喔叫不停的大公鸡,古初晴哭笑不得,心里却暖洋洋的。 古初晴也没和潭叔客气,抱着大公鸡向潭叔说了声谢:“叔,时间不早了,我得赶紧回去拉货。” “路上小心点。”潭叔向古初晴挥挥手。 古初晴抱着公鸡上了车,把鸡丢到副驾座下,摇上车窗,慢吞吞把车开出了西市场。 已经快六点,天蒙蒙发亮。回去时,跨江大桥上风平浪静,来时找她麻烦的两只厉鬼已经没了踪影。古初晴上桥后,仔细看了一圈,都没发现异状。 下了大桥,车子开上国道,阴雨霾霾的路灯下,那个连续向她招了五天手的鬼,依旧在坚持不懈地招着手。 这鬼有没有恶意古初晴不知道,但他每天早上六点过就会消失,等她下一趟进城,他就不在了,所以古初晴懒得去管他。 这鬼挥手的动作很有频率,接连五天古初晴就没见他变过,可今儿却似乎有些不一样。 在古初晴的车快要接近他时,他挥手动作赫然一顿,那张呆滞的鬼脸宛若受到惊吓,灵活地突兀一变,然后拔腿就跑。 他跑得特别快,刚跑出去两步,就化用一道青烟,消便的无影无踪。 古初晴见状,抿嘴一笑,看了一眼挡风玻璃前的血敕令,暗忖:还知道怕啊,还以为他不怕呢,要不然,怎么敢连续向她招手五天。 —— 小四轮越走越远,国道旁山头上,寒风吹拂,枯败树枝被风吹得沙沙作响,一道虚缈身影蓦然出现,他惊悚的摸了摸胸口,脸上一片战粟。 看来别的鬼没有说错,这古大师脾气真的不大好,他都没有找上门,只在路边招个手,想让她停车和她谈笔生意,她就火大的弄个敕令出来吓他。 太恐怖了,还好他跑得快。要是被那敕令打中,他可就小命不保了。 唉,眼看就要过年,古大师要再不理他,那他可怎么办哦。 —— 天朦胧发亮,古初晴回了古宇镇,趁着工人上货的时间,回了一趟家,把自己的工具箱放到车M.coO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