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方人马,打斗起来,场面极为震撼,就如同一个个铁人互砍。 而陷阵都因为先发力,所以势必拼不过梁军后发力的锐士。 孟平嘴角溢出一丝笑意,在似火的骄阳下格外阳光,他跳下战马,从身旁一位军士手中接过长矛,向前一引,对早已待命许久的一群将士下令道:“攻!” 孟平亲上厮杀第一线。 陷阵都败梁军,梁军士气已低,而他自己败梁军锐士,则梁军士气有望瓦解。积小胜成大胜,步步生莲,这就是孟平的策略。 孟平记得李从璟对他说过:行军打仗,不是你冲过来砍我,我冲过去砍你那么简单,兵者以计为先。该算计的时候要能算计,该打硬仗的时候要能打硬仗,若能将两者密切结合起来应用,则通兵法正奇之道之精髓,善莫大焉。 孟平记住了李从璟这句话,因此有此番举措。 从战阵中冲向梁军锐士之前,孟平回头望了一眼阵后望楼。 那里,李从璟的身影依稀可见。 公子……百战军将士说,向前;君子都将士说,破阵;何小福临死时大喊,不坠军帅威风。 公子,孟平从不敢与你称兄弟……但求,为你牵马坠蹬,扫荡不平! 他提起长矛,昂然冲向那些甲胄森森的梁军锐士! 第168章 两军交战气势隆,阵内阵外人心切(三) 对于重步兵而言,咽喉是他们全身上下唯一让敌方有机可乘的部位,然而这个部位是如此之小,位置是如此刁钻,厮杀将士莫不时时处在猛烈运动之中,面对重步兵森然的陌刀,要将手中兵刃准确送进对方的咽喉,难如登天。 陷阵都冲杀出来之后,破梁军阵线如撕白纸,而梁军莫能奈何,最终只能派出同为重步兵的锐士相抗衡。这就足以表明,重步兵是重器,寻常之士莫能与之敌。 而冲向梁军重步兵的孟平,要做的事,就是斩杀这些重步兵。 他身后的众将士,并无太多异样装备,手持之物,无非长矛而已。硬要说出一些不同,便是他们手中的长矛,通体用精铁打造,而非使用木质长杆,长度也要更长一些。所以这些只能称之为矛,而不能称之为枪。 孟平身后,三百人而已。 这三百人,比起个个身高七八尺的重步兵,要矮上不少,这让他们看起来丝毫不显眼。因为不显眼,他们锋芒内敛,因为不显眼,他们可为奇兵。 这三百人,孟平命之为横冲都。 横冲都,此名曾今代表着一支精锐部队,他们跟随他们的主将,纵横沙场,立下赫赫战功,少有败绩,是让对手闻风丧胆的存在。但时过境迁,岁月流逝,这支军队早已经堙没在乱世的潮流中,不见尘埃。 而今,孟平身后的三百将士,名为横冲都。 那一日,李从璟带着三百支刚刚铸造好的长矛,对孟平说,以此三百长矛,建一支横冲都。 横冲都早已组建,严加训练,寒芒如铁,只是从未拿出来一用,而今日,便是横冲都出世之战。 “杀,一鼓作气,破梁军!”出陷阵都身侧,孟平长矛向前。 横冲都三百将士,从他身旁群狼一般冲出,露出锐利的爪牙,扑向他们面前的猎物。三百将士,分成六十个小队,以伍为单位,看准一个梁军重步兵,便从不同角度,同时刺出长矛。 一名梁军重步兵,眼见一支长矛刺过来,眼露惯有的不屑,看也不看,一刀斩下。长矛轻快,陌刀沉重,在他陌刀斩下之前,长矛已经刺进他的腹甲。然而不出这名梁军意料,长矛只是勉强透甲,根本就不能对他造成多大伤害,而他手中的陌刀,虽然慢了半拍,却能后发制人。 一丝狞笑挂上脸庞,梁军手中陌刀已经到了那名横冲都将士脑袋上,他知道自己这一刀的威力,所以他脑海中已能想见对方在自己这一刀下,被开膛破肚的场景。但是不等他手中陌刀落下,一股钻心的疼痛,突然从他双脚上传来,他惨叫一声,低头去看,就发现两名唐军将两根长矛,刺进自己的脚背,将自己的双脚,狠狠钉在m.coo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