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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节


    甄美的成绩是有够差的,不过念封家信而已,她还是能够胜任的。毕竟,毓秀也不可能在家信里写太深奥的东西。

    只这般,已经很心累的李桂芳索性将信给了甄美,不过她拆信时已经发现里头夹了东西,拿出来一看是一张照片。还是很稀罕从来没见过的那种彩色的全身照,大小约莫是成年人手掌一般大,上头是穿着羽绒服绒裤子以及毛皮鞋的毓秀。

    “毓秀真好看啊!出去半年,洋气了不少啊!”

    “这照片为啥还是有色儿的?咱们县城里照片为啥都是乌压压的?不是黑就是白,没点儿色儿不说,还有点儿糊,没这张好看。”

    “那是人孩子长得好看!这要是换成你去拍……啧啧!”

    李桂芳初看照片,也是忍不住嘴角往上扬,心说毓秀这闺女多好看呢,她敢说全村再没有比毓秀更好看的小闺女了。可再仔细一看,哟,这一身打扮洋气是洋气,可得花多少钱呢?怪不得啊,毓秀花钱那么快,敢情是花这上头了?

    想明白以后,李桂芳窒息了。

    偏甄美是个没眼力劲儿的,她拿到信就嗷嗷叫着念了起来。信是挺长的,不过大部分是写毓秀在学校里的日常。

    当初离家时,李桂芳叮嘱过毓秀要常往家里写信,这些话毓秀都记在了心上。可这年头的邮局太坑了,一封信磨叽半个月是常有的事儿。毓秀写一封信,就等家里的来信,拿到手后再写回信。这一来一回,一个月都打不住。后来,她索性不这么干了,遇到点儿啥有意思的事情就写下来,然后等家里的信到了,再将先前写的一股脑的全寄过来。也因此,她的信有点儿那种日记体的味道,而且中间隔得时间也长。

    反正毓秀在信里将自己在京市的生活一五一十全都说了,包括临近期末考试,她每天都要早起,要么去上课要么去自习室。当然,偶尔也会在校园里逛逛,京大校园本就风景极好,而冬日里,落了雪之后更是有一种别样的风采。毓秀是个南方姑娘,怕冷是真怕冷,但有时候也忍不住跑去玩雪,因为实在是太新鲜了。

    写了自己的学习、生活,以及方方面面的琐事和见闻,毓秀当然也会问候家里人。

    就是吧,她这人不会拐弯抹角,有啥心思,别说是直白的写在脸上了,甚至能透露在字里行间里。像问候李桂芳时,她就是两眼发光的写的,因此感情格外的充沛,方方面面都问候到了。等写到她爹时,就相对有些疏远了,但起码礼数还是周全的,再说苗解放这人很是有些迟钝,倒还真的听不出来这里头的差别。

    还有就是兄弟姐妹了,托苗家老叔的福,毓秀是深深的牢记了她要对弟弟好,甚至她觉得,若不是因为自己还有这么个作用——出息以后拉拔弟弟——她很可能在那个时候就被苗家老叔强制送回甄家去了。也因此,她将苗飞跃当成了重点,问候了不说,还说下学期会找一些苗飞跃能用到的参考书和卷子回来,要苗飞跃好好学习,争取将来也考到京大来。

    苗飞跃:………………

    他结结实实的懵了。

    本来他正瞅着那一大包的吃食,以及那件明显是给他买的棉外套,结果就听到甄美念到了他三姐对他的期望。

    考考考、考大学?

    还不是考一般二般的大学,居然是考京大?

    三姐啊,你对我是有啥误会?还是对京大有啥误会?

    苗飞跃基本宣布自闭。

    而此时,甄美也终于念到了她们姐妹,毓秀在信上明确的说了三副手套是给姐妹们的,不过她没提具体哪副是谁的,不知道是忘了还是压根就不在意。瞅着这个,甄美就放心了,因为她抢到的是最好的,毕竟招娣盼娣这会儿都不在家。

    对于李桂芳来说,毓秀前面那些个都已经无所谓了,毕竟她实在是没精力去关心京大校园的风景有多好。最伤害李桂芳的,其实就是毓秀对她的问候。因为在问候里,毓秀顺便提到了她买的那件老年羊绒衫。当然,毓秀没写这个名字,她写的是京市羊绒衫,还说这件是保暖性能最好的,轻薄透气又暖和,穿着一点儿也不会妨碍日常行动。反正她把羊绒衫夸了个M.cooJ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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