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珏望着沈孟,眼中满满都是情意。沈孟被他这种过于炙热的眼神看得不大自在,稍微侧过脸来,不直面地对上他的眼睛。兴许是因为一开始嫁进来的时候得到了好的对待,对方比她记忆中里要活泼许多,也更加敢于热烈地表露他自己的感情。 有的时候她都会觉得,她这么做会不会是一个错误,毕竟那个是她前世的记忆,除了她之外,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上一世到底发生了什么。 要不是除了和梁珏相关的人有变化外,其他的事情走向和她的记忆别无二致,她甚至都要怀疑那是不是自己的一个冗长的梦境。但看着梁珏和记忆里完全不同的神采飞扬的样子,她又觉得,还是这样的梁珏看着让人更舒心些。 就好像现在这样,虽然热情得稍微有点过头,但是并不让人讨厌。她稍稍放柔了声音:“虽然是这么说,但吃到好吃的,总比吃到不好吃的东西开心。你现在不舒服不想讲也行,到时候给我列份单子,至少也让我知道你的喜好。” 她从来不是什么专权霸道的人,梁珏要是不乐意,她也不会强求他非要顺着自己的口味来。 没有受到严厉的责怪,又被这么贴心地关怀了一顿,梁珏心里舒坦极了,十分温顺地应了句好。 在沈孟面前,他也不好做什么太显得自己狠毒的事,反正也闲着没有事情干,当下便拟好了一张单子递给沈孟。 他洋洋洒洒地写了许多,除了介绍自己的喜好,还尽力用华美的措辞来表现自己美好的一面。可能是因为沉浸在感情的甜蜜里,等写完,他才发现自己的行文风格和往日有很大不同。 远不如平时简练不说,还一改朴实的风格,话语遣词造句之华丽,简直是到了十分夸张的地步。 好在沈孟倒没有嫌弃他用词的夸张矫情,只大致地看了一遍,还夸奖他的字:“你的字写的很不错。” 她记忆里,梁珏多用的是簪花小楷,秀气是秀气,但远不如眼前这副字大气。思及上辈子,梁珏用心练这在贵公子间流行的簪花小楷,但最初行笔的时候,还能从笔锋窥见写字的人的潇洒俊逸,渐渐到了后来,梁珏就失却了这份灵气。 她原本想着,就是因为梁珏是男子,所以才不过如此,却不曾像,梁珏会变成后来那样,只是因为想要做她的完美正君,所以一点点地把他自己磨光了所有棱角。可等他成功地把他自己变成了一颗完美圆滑的鹅卵石,她反而更加没有对这样的梁珏心动了。 梁珏的神色看起来颇为有些不好意思:“小时候我是绑着沙包练字,娘说这样练出来的字才有力,我瞧过你的字,比起我写的要好很多。” 他这说的是真心实意,在嫁进来之前,他就瞧见过沈孟的书法了,嫁进来之后,他瞧沈孟的字比先前还精进了几分。而且先前他虽然对自己的这一手字颇为自得,但总归还是担心对方不会喜欢这种过于刚硬的字体, 女子总是喜欢男儿家温柔似水的,但他再怎么柔情,也不能够掩盖住骨子里的刚硬和固执。 沈孟道:“我说的是真心实意的话,你这字真的挺好的,就按照这种方向来。不需要改变什么,我很喜欢。” 她的字是要 比沈孟要更好一些,但她练字的时间也要比沈孟长些,若是梁珏认真地练上那么长的时间,可能成果不一定会比她的差。 梁珏嘴角弯弯:“你喜欢就好。” 妻夫两个在暖和的屋内互诉着情意,王叔越在冷风中被吹得浑身凌乱。冷风吹醒了她的脑子,也让她反应过来自己先前到底干了些什么蠢事。 她觉得后怕,干脆再吹了一个时辰让自己清醒清醒,但她的身体很显然不能够吃得消这种折腾,回去的当天晚上就开始发起了高烧,还被梦魇给镇住了。 明明病痛缠身,但坚决不肯在府上再留下来,而是一大清早就坐了马车回府,当然她有正规的理由M.cOO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