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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




    第94章

    几日之后,一行人启程前往陆家村。

    从出海回来到现在,陆斯羽再没有回过陆家村,这次回去,他也依旧把月月他们带上。

    虽然这么长时间他们一直都待在京城,特别是云云和乐乐两人更是学的一口京城话,但陆家村终究还是他们的根,所以这次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机会,他正好带三人回去。

    知道要回去,云云和乐乐也满是兴奋,笑嘻嘻抱着陆斯羽的腿撒娇。

    “大哥,我们以后还回去吗?”陆斯月坐在一旁问道,从离开陆家村到现在,其实对三个小的来说已经差不多一年时间了,他们留在京城学习、念书,可是对那个地方仍然没有归属感。

    陆斯月说的回去,并不是偶尔回去一趟,而是离开京城。

    “月月怎么想,你想回去吗?”陆斯羽问道。

    一年时间,陆斯月从之前的小女孩变成了大女孩,变得更加温柔懂事,也有了自己的想法。

    “月月想念大伯二伯,也想念大伯娘二伯娘,”陆斯月仰着头看陆斯羽,“要是爹娘还在,月月一定要回去,但是爹娘已经不在了,所以大哥去哪儿,月月就去哪儿。”

    “月月不想家吗?”陆斯羽再次问道。

    “京城里那个也是家,有大哥、云云,还有乐乐,大家都在,所以也是我们的家。”陆斯月认真道,突然就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嗯,京城里那个也是我们的家,虽然我也想念大伯二伯、大伯娘二伯娘,还有村里的小伙伴们,但是京城里也有小伙伴,有些人不太好,但有些人很好,而且京城里可以学到很多东西。”陆斯云严肃道,他一直觉得自己已经懂事了,所以不能再让陆斯羽操心。

    “乐乐也是这么想的。”陆斯乐在一旁笑,小脸上带着笑容,完全没有丝毫悲伤。

    “好,既然你们都喜欢学新东西,那我们也可以继续呆在京城里,但是以后要是想念大伯二伯,大伯娘二伯娘,我们也可以回来看他们,好不好?”陆斯羽笑道。

    其实在外定居这事在现代社会并不奇怪,很多人也都是在外面打工,赚了钱回家,一年最多也就回家一两趟,即使是陆斯羽自己,也已经习惯了在外面一个人独自生活。

    但是在古代,人们都没有外出的习惯,也有落叶归根的念头,大部分人都是在一个地方过一辈子,他们已经习惯了那一片土地,也不愿离开。

    不过陆斯月三人还小,陆斯羽带着三人到京城,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就已经开始慢慢融入京城的生活,或许以后他们对陆家村的记忆会越来越淡,但无论如何,记住根在哪里不是一件坏事。

    几天之后,一行人总算到了县城,还没进入县城,陆斯羽就看到门口等着一群人,眯眼一看,才看到其中一人身上穿着官服,而这样的官府,最令陆斯羽熟悉的就是之前穿在庄锦寒身上的时候。

    这身官府原本穿在庄锦寒身上时衬得庄锦寒很有官威,所以陆斯羽也一直认为这个时代的官服很好看,之前即使见过别人穿官服,但或许庄锦寒带给他的印象太过深刻,也没有改变他的想法。

    但这个知县身形比较“庞大”,与之前庄锦寒穿的又是同款衣服,偏偏他穿上官服之后赫然有一种“饭桶”的感觉,于是瞬间打消了陆斯羽认为这个时代官服比较好看的想法。

    再看此时庄锦寒的衣服,由于此次出来他们并没有打算引起百姓的注意,所以穿着并不是很隆重,身上穿着的都是自己的衣服,庄锦寒身上穿着的就是他一贯的特色服饰,看到的人都会称赞一声翩翩佳公子。

    陆斯羽心想还好庄锦寒没有穿官服,不然对面那位知县大人岂不是要被衬托成一棵草。

    唉,官服这么重要的东西,就不能量身定制么。

    “庄大人,李大人……”新的知县大人上前给两位行礼。

    “不必客气,我们此次前来是为看那玉米,不知道眼下这个时间还来不来得及去一趟陆家村。”李大人着急询问。

    “去陆家村倒是没问题,只是回来时恐怕已经黑了,不知这玉米是?”知县疑惑道,他大概能猜到李大人的意思,可是玉米这个词确实是他第一次听说。

    “就是那种新的作物,这位陆小兄弟就是陆家村的人,玉米这个称呼也是小兄弟所说。”李大人对陆斯羽的称呼从一开始的陆公子到如今的陆小兄弟,其中的亲昵更深,也说明李大人并没有完全把陆斯羽当成外人。

    “原来如此,下官曾经去陆家村看过那样作物,确实与玉米有些相似,用玉米命名确实合适,”知县恍然大悟,又看着陆斯羽,“本官听闻陆家村有一秀才之子,聪慧过人,乃俊杰良才,M.CooJ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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