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干脆揪着他的衣领,给了他一个吻。 但很长一段时间,兰斯依然看谁都像情敌,还偷偷躲在屋子里,写出一首的失恋歌。 歌词杀气腾腾,分分钟就要同归于尽的样子。 詹姆斯拎着歌词纸看半天,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所以说,兰斯这个人简直矛盾死了,一方面傲慢自负,总想搞点儿专制独裁的事;可另一方面,他又情感脆弱,文青病晚期,一天到晚,怕这怕那,受一点儿委屈都要掉眼泪。 但不可否认的是…… 他们至今还爱着彼此。 所以,兰斯会因为詹姆斯的一个玩笑而伤心。 而詹姆斯自己还不是各种生气,可也还是舍不得放手。 于是,他在日记里写:[好吧,好吧,那我再试试。] 接下来的日子,行星乐队重新进入了工作状态。 巡演、全国巡演,又是一所城市一所城市地开始来回奔波。 但他们的演出票不愁卖,场场爆满。 连这张专辑,也被认为是全英国最好卖的专辑之一。 每次到了演出开票前,无数青少年就在街边排着长队,兴奋地等待着。 他们仿佛根本不在乎时间,只要能买到演出票,耗再多的时间也值得。 偶尔会有记者跑去做采访:“你们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行星乐队?” 一名女歌迷兴奋地语无伦次回答:“从来没有一支乐队像行星那样,他们明明唱出了那么糟糕的事情,可音乐却总让我觉得振奋,仿佛只要大哭一场后,就还能爬起来。能做出这么厉害的歌,他们真得非常棒啊!还有兰斯弹吉他的样子太帅了,但我更爱吉米,我要给他生孩子,哈哈!” 光看购票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行星乐队的演出现场,也是同样火爆。 聚光灯照下来,被誉为行星乐队双子星的金发的主唱和黑发吉他手,总会肩并肩地站在舞台最中央。 两个人有时候相视一笑,有时候仅仅是凑到一个麦克风前合唱那么一两句,底下就总能听到女歌迷们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一些关注他们演出的记者拍到了很多现场观众如痴如醉的癫狂照片,还将这些照片发布在了一些报纸上,标题就是——行星乐队演出现场的歌迷们! 很多没看过现场的人看着照片很吃惊。 他们实在难以理解那些观众们这样的情绪,尽管他们也承认是一张好听的专辑,可还是不明白现场观众为什么会那么疯狂。 然而,行星乐队的现场演出和专辑一向都是两回事。 录音室制作出的专辑会显得稍微温柔点儿,节奏也相对缓慢,声音听起来也更清晰;可现场,乐队的节奏多数都会快一点儿,音量也会被调高,再加上喧嚣吵闹的现场感,营造出的气氛热烈到无与伦比的地步。 而且,经过了多年不间断的演出,詹姆斯和兰斯在舞台上的配合早就浑然一体,默契天成。 和以往相比,他们这几年在舞台表演方面更加成熟。黑发吉他手越来越旁若无人,神色自信到近乎傲慢,但每当他修长的手指拨过琴弦,就能让电吉他发出一声声张狂的嘶吼;金发主唱也是越来越放飞了,兴致来时,会随着音乐跳蛇舞,腰和腿都软得像是没骨头一样,唱着唱着,还把外套脱了丢下舞台…… 台下每次都是一片混乱,甚至有那么十几分钟,底下全是尖叫声。 在这种环境中,哪怕是唱跑了调估计都没人听出来。 有一次,在唱时,一个女歌迷扔了一支玫瑰到舞台上。 詹姆斯随手捡起来,亲了一下玫瑰的花瓣表示感谢。 这本来是很普通的小事(除了演出结束后,兰斯趁他去洗脸,偷偷把玫瑰扔进了垃圾桶)。 但他显然低估了自己受欢迎的程度。 因为在下一场的演出中,大把大把的玫瑰花全被扔到了舞台上,和当年扔小裙子一样豪爽。 她们还在下头喊:“吉米,吉米,喜欢吗?” 喜欢……个鬼啊!m.COO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