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他们渐渐出名了,发展得也很不错。 可英国这时候有一个很变态的制度,大概内容就是,唱片发行十二个月后才能拿到钱,如果是在海外发行的话,那时间可能还会更长一些。所以,如果他们跑去问财务人员的话,肯定会被告知收益的数字正在日渐增长什么的,可乐队所有人都没看到过真正的钱。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决定装死地等埃布尔出现后,甩锅给他。 但这时候的埃布尔正忙着另一个计划。 他托人找关系地想把行星乐队塞进一个大型全国巡演队伍里。 因为这支巡演队伍的规模很大,参加的人数众多,主要比较出名的,有前辈级别的音乐人劳伦斯曼利、英国甜心乔安妮、海边男孩组合,还有罗莎姐妹等等。可以想象,假如行星也能加入到了这场巡演中,不管是从社交的角度,还是名气和发展角度来讲,都会是一次较大的提升。 但目前为止,巡演负责人还没有给他答复。 所以,他暂时没空过来管他们。 幸好,兰斯的灵感又回来了,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执着去拆家了。 他跑回屋子里奋笔疾书,还把詹姆斯也叫进去帮忙。 其实也没什么忙的。 詹姆斯就无聊地坐一边等,每次让他唱的时候就听话地开口唱,这让他隐隐约约总有一种‘我和兰斯的吉他可能是同等地位’的错觉。 但不得不说,创作是一种很私人,也很情绪化的过程。 如果一个人能完全无保留地向另一个人展示出所有的时候,通常也是一种信任的代表。 所以,尽管詹姆斯这个时期对创作什么歌曲的兴趣还不大,却依然接受了这个邀请。 接下来,大约有一周左右的时间,他们俩一直都在屋里折腾那些旋律和歌词。 和以前一样! 或者说,正如兰斯预料的那样,两个人在一起的效率果然更高一些。 熬了三四天,算上兰斯以前创作的歌,还有这些天搞出来的新歌,再加上几首翻唱的经典,差不多能凑够一张专辑后,两个人才彻底停了下来。 詹姆斯仰躺到床上。 他累得直接哀叹一句:“太麻烦了,以后你还是自己写,不要找我了。” 但兰斯假装没听到他的话。 他这个时候已经发现,自家金发主唱和自己在音乐方面很可能是最佳的创作搭档,每次他们在一起时,都会有着非常好的默契,并且还能彼此互补。 最早确认这一点儿的时候,还是因为那首的现场表演。 尽管兰斯一直说什么不记得喝醉后的事情,可那确实是在说谎。 他始终都没忘记詹姆斯倚靠在自己身上时的感觉。 呼吸、心跳、热度,还有那令人欣羡、宛如被上帝亲吻过的喉咙发出的美妙嗓音。 在音乐中,或者说,在醉酒导致的模糊意识中,他当时失控展现出的极富侵略性和攻击性的吉他旋律,是很破坏歌曲整体性的。因为不管是想攻击还是想侵略,必须有同样实力的对手正面接下来,才可以让场面变得精彩。否则,那就是一场单方面碾压,碾压到最后,只剩下乏味。 可整件事最妙的一点儿就在于——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当詹姆斯察觉到了吉他旋律中咄咄逼人的情感时,完全不经思考地顺着旋律,放弃了过于轻松却弱势的口哨,反而用了也许会令大众诟病,但确实是人类表达激烈情绪时的最自然声音,借此来对抗激烈的吉他旋律,并配合着吉他声,向观众呈现出了高潮、起伏又跌宕的情感变化。 是他的临场应变促成了整首歌的精彩,从而使得整首歌的演绎达成一比一战平的效果。 势均力敌的感觉太美妙! 以至于兰斯后来在随身笔记本中清楚地写着:“I’venevermetanyonelikehim.” 总之,歌曲凑够数后,还需要进行挑选,来确保整张专辑有个统一的主题。 这些问题需要去录音室中,和那位制作人先生一起商量着来了。 而这个时候,又一个好消息传来。 除了在排行榜上大放光彩外,还将行星乐队送上了《流行之巅》(Topofthepop)! 《流行之巅》(Topofthepop)是当时全英国最具代表性、也最有名气的音乐节目了。M.Coo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