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布丁乱跑闯祸,便让店员继续追,否则他们就别回来了。 付莘咂舌,问他:“哪来的狗?” “捡的。” “学校捡的?” “外面,看起来像走失的,身上还有伤,我就带它去了医院。” “它刚跑出来那会儿,我还以为是辛德瑞拉。” “是吧,我也觉得像,所以打算收留它一段时间。”陈斛手上还拿着刚拆封的狗零食。 “一段时间?”付莘停顿了下,咬下人偶手套,强迫症发作想把陈斛头发上的白色狗毛取下来,“你不准备养?” “有辛德瑞拉就够了。”见她抬手,陈斛疑惑都没有,顺从地低下头方便她整理,“离别的感觉不怎么好。” 辛德瑞拉是他们小时候养的狗,已经去世八九年了,因为当时在国外读书,没来得及回来见最后一面,陈斛对此耿耿于怀很多年。 付莘不知道他是不是指的这个。 她拍掉手上的狗毛:“你别委屈了人家。” “嗯。” 原萱看着他俩旁若无人一来一回地闲聊,陌生人之间上手理头发本来就该这么自然?总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到底怎么一回事。 咖啡店就在隔壁,陈斛去点单,付莘原萱进烘焙店后厨脱人偶服。 “所以我蹲在楼底吃早餐那天看见送你来上班的男人也是他??” 付莘点头。 “你干嘛不早说,害我……”原萱一敲脑门,立刻撇清关系,“你放心我平时在办公室夸他帅,说要拿下他绝不是出自真心,其实我还是喜欢偏何老师那一类型的,成熟可靠的理工男……还毒舌的strong哥。” 陈斛也挺爱装,私下不知道多幼稚。 “欸,看来前任哥挺痴情啊,为了追回你还跑来峰北。” “吃回头草而已。” 原萱意味深长地笑:“回头草未必不能吃。” “始终保留重蹈覆辙的权利,或许还能有所期盼。”付莘很少会说这么矫情的话,她现在也很难概括自己和陈斛之间的关系,索性说得暧昧一点。 就比如,看到陈斛和别的女人站在一起,她没来由地产生不适感,说到底她始终将陈斛当作自己的所属品,才肆无忌惮一次又一次试探,甚至她还馋他身子,额…这个另算。 总之,陈斛身上的一切依旧存在着使她神往的条件,她结束这段关系的时候太干脆了,被困扰也是情理之中。但是她早就没有后悔了,事实证明她独自一人出发,到达新的城市开启新的生活,这样的时光比她虚长二十七岁的每个瞬间都更值得纪念。 “这么深奥。”原萱出声打断她的思路,m.coo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