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的那件锁子甲,才勉强同意。 太阳快落山了,卢修斯和甘尼克斯两人分别穿着一身墨绿色和灰黄色的亚麻布衣服出现在阿提娅的家门口,这是最常见的罗马百姓的日常着装,刘一品一开始打算直接穿着军队里穿的那种军绿色内衣。 后来阿提娅说,你怎么不扛着13军团的军旗去喝酒呢,你这样是交不到新的小伙伴的。 在阿提娅的建议下,刘一品终于换上了家中奴隶平常穿的那种衣服。 你可千万别小看贵族家的奴隶,他们的着装往往比一些平头老百姓要好的多。刘一品穿上衣服后,阿提娅左看看右看看说,“哎,像马尔斯战神本人亲临罗马一样啊,穿上奴隶的衣服也是这么的有气质。”说着又是一副花痴脸。刘一品赶紧控制住了局面,要不然这腻腻歪歪晚上就走不出去了。 这时候刘一品的感觉,就像是小时候自己妈妈送自己上学一样,在学校门口看着自己走进校园,和别的小朋友一起玩儿。自己竟然也产生了一种伤感的感觉,是不是在内心深处阿提娅对刘一品而言更像是一个姐姐,而不像是一个情人?更别提是个老婆了。 临出门阿提娅塞给刘一品一袋子金币,“你去酒馆玩可不比在咱自己家,不拿点金币,你去了喝酒还能赊账呢,还是你指望卢修斯和甘尼克斯两条老狗给你付款付钱?”刘一品真的就像小时候妈给零花钱一样,把钱袋别在腰上。但他来到罗马到现在,确实没太亲自用过钱,别说这沉甸甸的感觉让人特别踏实。 刘一品觉得这一袋沉甸甸的金币,和平时看见人们用的第纳尔还不太一样,应该是贵族使用的规格更高一点的定制钱币。不过管他呢,只要能换来乐子,都是一样的。 换好了衣服,三个小伙伴儿一起朝着酒吧走去。 刘一品活着那会儿在天朝的时候就特别喜欢去酒吧,倒不是为了一夜情这些。他更喜欢那种热闹的感觉,人们聚在一起,喝了点儿酒,人类最原始的本性就暴露了出来,就是吹牛逼。几杯黄汤下肚,再平凡的人都有一段伟大的故事,起初刘一品以为毕竟国度不同,时代不同会有点儿区别。 但到了地方一看,要没人说,谁能知道这是个酒吧呀,破破烂烂的茅草屋,坐落在市场的一角,占地不是很大,也就百十平的样子。屋子旁边,一个大大的猪圈里有五六头肥壮的大猪。可凑近了一听,里边人声嘈杂,屋子的烟筒又不停的冒出香气四溢的炊烟,刘一品心里琢磨着,这回要好好体验一下,和平中的罗马。可瞅了一眼酒吧门上,尽是些刀砍斧凿的痕迹,这喝多了斗斗殴其实能理解,可千万别沾着血身上就好。 抬头看了一眼青铜打造的大牌子上画了一个海浪的符号,下边刻着一个贼抽象的美女的样子,用拉丁文在最下边写着一排字“船长的女儿”。m.CoO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