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瑰玫酒吧,大人就是这儿了!” 他的小听差格力从“满街跑”的玻璃窗向外望去。 这是一间相当庞大的酒馆,玻璃橱窗里居然是两个蜡像,身着荷兰传统服饰的一男一女。脚上穿着一双荷兰特有的木鞋,小伙子手中持着一束鲜艳的郁金香,而少女微微扬着头,一付陶醉在爱情中的模样。 酒馆之中隐隐传来喧哗的人声,在这样的夜晚里,在这样的异国他乡的土地之上,突然看见荷兰故土上的风味,揆一有些感动。 推开店门,店内的陈设更加熟悉,到处都是嘈杂的声音。黑、红、橙、黄各种各样颜色的头发冲斥其中。来来往往的侍应手中的托盘之中,端着大的啤酒杯,穿梭人群之中,啤酒、红酒、腊肠等等搅在一起的的味道,揆一感觉到亲切而熟悉,甚至他闻着了熟人的味道。 “您……这不是总督大人吗!”这时揆一真的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他扭头看过去,发现招呼他的人正是过去热兰遮城的胖老板里德。他们这些商人,被神州城的法院判定有逃税罪、走私罪所以他们被判处为神州城免费工作六年,六年当中仅仅负责他们的食宿及少量零花钱,至于他们的薪金将被政府收缴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在他们的刑期完成之后,根据他们服务的质量发予。 “啊,雷德先生您好啊,能够在这里看到您我真的非常感到意外!” 里德恭敬的鞠着躬,嘴里答道:“是啊,总督大人我也没想到还能再见到您!” 揆一打量着这个酒馆,里面人来人往,不但有荷兰人,而且也有一些黄种人,更多的是来这儿找活路的说着半生不熟的荷语或或汉语的女人们,看她们的打扮应该来自于扶桑或是朝鲜。侍者们手中的托盘上即有神州城的饮料,也有啤酒红酒,不同的是现在他们全都使用的是玻璃器皿。 揆一一边换上侍应给他拿来的木鞋,一边有些诧异的问:“里德,那天审判的时候,您不是被判有罪吗?为什么……。” “哦,是的总督大人,我的确被判有罪,但我们商人的刑罚是无偿为神州城工作六年。而我,您知道我只会开酒店,幸好被我找到一位愿意出资的老板,所以……” “老板是中国人?” 里德摇摇头道:“哦,不,不是的,说起来您应该也认识他们,他们过去都是这里的军官,就是霍里曼将军他们,玫瑰酒吧是由他们几位一起出资的。” “霍里曼在这里!太好了,请您带我去见他。” “是的,总督大人……” “哦,不必再这样称呼我了,我已经不再是总督了!” “是的,先生,您请这边走。” 这个酒馆实际是由夏洛甫、霍里曼包括其他海军军官学校里的荷兰人一起出资建立的,当然他们的钱根本不够,相当部分的出资来自于医院的詹姆士(荷兰战舰阿尔m.COo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