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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第66节


    等到晚上胡竞之回来时,冬秀便把请柬交给了他:“你自己去吧,我就不去了,怪没意思的!”

    胡竞之看了请柬却摇头笑道:“估计咱们都不用去,预章兄是不会同意搞什么摆酒请客的,原本人家是自由同居的关系,这样一弄岂不是俗套了么,预章兄是不会休妻的,这对他名声有碍,家里老太太也绝不会同意,人家女学生也是年轻又漂亮的知识青年,家庭背景还十分的了得,当然绝不可能去给他做妾,之所以跟他在一起纯是因为爱他、敬慕他,牵扯到婚姻可就变味了。”

    哈,原来是同居关系啊,这下子冬秀就明白了,也知道这张请柬算是周老太太的一厢情愿,估计是要白费了。

    这时候的同居关系,怎么说呢,比婚姻更自由,比恋爱更严肃,既受到道德的谴责,又得到社会的认可,与现代社会的未婚同居相比还是很有差别的,现代社会的未婚同居更像是这时候新出现的一个观念—试婚期。

    要说这两年的社会风气变化着实是很大的,新文化运动带来的可不止有新的□□和思想,还有新的婚恋观,甚至性观念,冬秀从每日阅读的报纸上便可窥探一二。

    从前让国人讳莫如深的“房中术”,如今变成了“性学研究”大喇喇的出现在报纸上,各种以介绍性知识为主题的刊物更是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名字就叫做《性杂志》、《□□周刊》、《性三日报》等等,直白得叫冬秀这样自觉见过世面的王者都有些不好意思去报摊购买,至于以□□为题材的小说,那更是畅销风靡得不得了,冬秀在报纸上追了几篇连载,对这时代人们的开放度又有了新的认识,三角恋、四角恋什么的在那些作品里简直就太小儿科了,至少来点□□、劈腿、婚外情、同□□的才够看嘛,至于内容自然也是分外香艳甚至露骨的。

    冬秀看着那些“性科普”、“性教育”真心十分的纠结,刚好她连载的小说里主角林与文也到了要恋爱结婚生子的阶段了,便一度想要加点这方面的料进去,论起性知识,她自认理论储备是绝不输这时代的人的,而且绝对保证质量,只是考虑到这与她的大纲和整体文风实在不太相符,遂只得遗憾的打消了这个念头。

    再说这同居的问题,也是正合了时下最主流的一种主张:取缔婚姻制,实现自由婚姻。

    冬秀曾在《妇女杂志》报上看见过一个女读者在通讯栏里像一位婚恋专家求助,说她爱上了有妇之夫,情丝难断该怎么办,这要是在现代肯定是要劝分不劝和的,说不定这位读者还要挨几句说骂呢,但是那个婚恋专家却是建议他们“以不结婚的仪式而继续着恋爱关系”,说白了就是叫他们直接同居,却不举行婚礼。

    这样的事情简直就是屡见不鲜了,冬秀都不知在报纸上看见过多少则“登报同居”文了,这里面既有未婚同居,当然也有已婚同居,这个已婚同居说的自然是与已婚人士同居,而不是婚后同居,像大周先生和那位女学生就属于已婚同居的类别。

    这样的同居既自由又时髦,既摆脱了婚姻的各种繁文缛节和束缚节制,又象征着两人之间纯粹的爱情,证明两人是因自由恋爱而走到一起的永久恋人关系,多么的浪漫啊。

    大周先生和女学生不用说,绝对是这种新式潮流的拥护者,自然不会为了孩子就改变自己的立场,反正这孩子生下来又不会因为他们的同居关系而受到什么诋毁和歧视,跟现代的私生子可绝不是一回事!他们自然也不会脑子进水的去办什么鬼婚宴。

    果然,这请柬发下来就没了后文,周家自然也没举办那场婚宴,周大太太依然是周大太太,保有着她最珍视的名分,享受着大周先生的供养,至于其他的,就什么也没了。

    第102章 有孕

    两个月后,带弟在产婆的帮助下顺利的生下了她的第二个儿子铁蛋儿。

    冬秀再一次见到产婆那些接生用的东西时还是忍不住狠狠的哆嗦了一回,啊,真是太可怕了,她想着要是这时候没有医院出现,她可能真的会选择做一个丁克,即便要为此付出失去胡竞之的代价,她也是在所不惜的,毕竟她最爱的人永远都是她自己,这就是现代人的特性,她可没办法为了生孩子就把自己和孩子的命都交到那无证上岗的产婆手上去。

    她站在门外听着带弟一声声的惨叫,简直是M.cOOJ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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