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愧疚,什么不想占据对方身体,都见鬼去吧。 他就是用了,就是占了,这鬼若是有能耐,今日便杀了他,他也认了,杀不了,那就是他命不该绝,这具身体为他所用,也是天意如此。 鬼魂定定看了明雾半晌,面上却并没有恼羞成怒,也没有怒不可遏,反而眼底的兴味更浓,抿唇一笑道:“有趣。” “天下间卑鄙下作、厚颜无耻之人不计其数,如你这般直白又坦然的,倒是少见。”没有记忆,但许多常识和潜意识还在,他想,即便自己没有失忆,也一定会对明雾感兴趣。 明雾看着他微微皱眉,语气疑惑,“你似乎看起来越来越红?” 他原本以为那是朝阳的映照,可渐渐却觉得不对,那鬼魂给他一种浑身都裹了一层火焰,仿佛正在燃烧的感觉。 鬼魂神色淡定,仿佛自己不过是说了句再寻常不过的话:“我是鬼,身处阳光下,自然会被阳光灼烧。” 那你还不躲?! “你疯了?!”明雾心头一紧,再看那鬼魂,只觉得对方身上那层赤红,当真变成了熊熊燃烧的火焰,仅仅远远看着,便从身体疼到了灵魂。 而那鬼魂竟然在这样的灼烧中和他你来我往,插科打诨? 明雾都不知道,应当叫对方一句疯子,还是叫他傻子。 他连忙看向四周,目光落在某处,那里生着一棵棕树,明雾快步跑上前,折了几扇棕树叶,这玩意儿有韧性,掰断它费了他不少功夫,本就没好的手掌又被尖锐刺手的枝条弄得雪上加霜。 鬼魂站在原地,静静望着明雾的方向。 他看着明雾匆匆忙忙帮他找能遮挡阳光的东西,看着明雾为此双手磨伤,看着他着急走来,将棕树叶挡在自己头顶。 明雾庆幸自己如今用的是这鬼的身体,若是他自己的身体,此时要给这鬼遮阳,怕是还要累上几分。 “你不知道怕,不知道痛吗?”明雾瞪着他。 鬼魂仿佛没听到他的质问,他只是定定看了明雾片刻,即便是同样的容貌,他也能敏锐分辨出对方与自己的区别。 都说人鬼殊途,自己才刚让这人去死,这人非但没想消灭他,甚至还想救他。 他勾了勾唇,“有意思。” 明雾……明雾发誓,若非是人类也碰不到鬼,他非要将这鬼揍趴下喊爸爸,他没被淹死,却快要被气死了! * 三日后 平安镇上,一个身形单薄,面带病容,脸色发黄的青年走在街上,他穿着一身不合身的麻布衣衫,走在街上倒也不显得突兀,毕竟街上到处都是难民一般的百姓。 一路走来,就没见着身上没有补丁的。 唯有这青|天|白|日,艳阳高照,青年却撑了一把大黑伞,在这街上尤为明显,叫人多看几眼。 众人也只当他是体弱多病,不便见风和太阳,天下动荡的年间,也无人为了这一星半点的好奇心和陌生人搭话。 青年走进茶寮,找了处阴凉不见阳光直射的位置坐下,“掌柜,来一壶茶,一盘点心。” 青年收起黑伞,露出全貌,原是明雾给自己化了个妆,如今的他,和原来的模样只有三分相似。 鬼魂跟着在位置上坐下,在场所有人却都未瞧见他的存在,他们看不见他。 这是他们出了山谷之后发现的,似乎因为明雾占据了鬼魂的身体,于是才能瞧见鬼魂。 知道这一点后,明雾心里简直日了狗了,强买强卖一具身体不算,他竟然还强行买一送一! 且这鬼还和他绑定,他走到哪儿,这鬼便会跟到哪儿,想甩都甩不掉。m.coO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