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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132


张。孙志新就疼他疼得不行,忍不住想纳鲁或者泰格的的性格怎么就不能像这小子一样招人爱?如果是的话,他孙志新倒贴老婆本儿都要跟着他们走。

    尼玛!

    布库你为什么不长大点儿?爷想老牛吃嫩草,当你的吉玛……不对,是鲁玛!

    “吉玛!”布库飞快的奔过来,问道:“要吩咐我做什么事?”

    孙志新比划了半天,布库不懂,他自己也不懂。

    以前看过一篇很毕加索似的文章,说某个钢琴师弹钢琴的时候可以用指尖飞舞的旋律这些个字眼来形容。现在孙志新指尖倒是在飞舞了,可旋律就是出不来。

    孙志新心里这个丧气,终于感觉到了残废的为难之处。史前部族没有文字一说,更没有手语一说,这下哑巴了,要怎么和人交流,让别人能理解自己的意思?难道靠心灵感应么?好高端……就算可以也得先给他时间修炼成魔法师才行。

    跑题了,对于目前这种状况来说,手语是唯一的选择。而文字,孙志新还没做好准备去挑战这个极限。

    赶紧回去翻PDA,结果是……非常不妙,他没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变哑巴,没有收集得有手语这方面的资料。

    还能怎么办?活人还能给尿憋死?反正他能听能看,理解别人的没难度,关于自己用手语向别人表达的问题就现编呗。

    努力去回忆自己偶尔见过的手语,回想着它们的比划模样,再自己生编杜撰缺漏的那些,试图凑个完整的史前版手语出来。

    其实在孙志新原来生活的时空,在遥远的古代就有手语的存在,并非专为聋哑人所有。古人靠手势来传达沟通意见,而后才慢慢产生了真正的语言。手语这种语言说白了就是手比眼看,是一种根据手势的变化模拟形象或者音节以构成视觉解读的语言。因此一但把握到规律,特别是环境逼迫你不得不这样进行,还因为本身并不是耸哑人而有着语言基础时,学习起来速度会非常快。

    比如指指自己的就代表我,指指你就代表你,左手食指、姆指与右手食指、姆指对接比出一颗心代表爱这个抽像字眼。又比如五指叉开向上代表火焰,用手指模仿水流流动代表水,再继续依此类推下去,看得多了,比划得多了,后面的会越来越容易。

    孙志新就用这种自撰手语和布库交流,布库起初看得似懂非懂,后来明白自己的吉玛是在用这个方式跟他说话,就学得非常认真。

    小家伙是极聪明的,早先能无中生有的设想出竹壶的相关设计就能看出来他的智力非常之高,很有发明创造性。有时候孙志新比划出个什么来概念会显得很模糊,等布库明白了再比划出个新的动作,往往比孙志新自创的还更形像具体一些。

    小孩子总是比大人更有想像力一些,他们的脑子天马行空,思维的色彩永远比思想被固化的大人更丰富。就算是有着丰富学识的孙志新在这方面都不如布库,那些杜撰出来的手语被两人改来改去,竟可以浅浅的交流了。

    孙志新大是开心,忍不住把布库抱到怀里来好一阵疼。这孩子太招人了,比他爹那个二货可爱十倍。他绝定了,以后更爱布库多一点,其它人滚蛋。

    想当然,一个以前从来没有用过手语和人交流的人要想掌握好这门语言并不是那么简单,尽管两人一起学习的速度非常之快,到第一天结速的时候还是只能简单的进行交流。能说些我想喝水,我要出去之类的表达主观意愿的话就非常之了不得。

    到得第二天,继续学习,学生居然多了四个。三个族里真正的聋哑人和奥瑞克这个对学什么都有兴趣的老神棍也坐到孙志新的帐蓬前面来跟着一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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