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眼前这里史前野人,怕是更没有吃这种外形可怕的昆虫的心理阴影。上次布库和鲁高因啃鹿头的时候就把孙志新雷坏了,觉得就算是自己都无法做到这么强大的地步。所以理论上来说,他们能接受吃竹虫。没见伯纳那仨喜笑颜开的掏了一下竹虫,又乐颠颠的跑来让孙志新做了来吃?这就是证明。 好东西啊!孙志新心里高兴坏了,忙烧开水,将竹虫倒进烫死,再换水洗净。 然后往陶锅里倒上油,这是他最近熬炼的动物油脂,想着时不时可以煎炒或是焖炸什么的改善口味,此时正好拿来炸竹虫。 竹虫一下锅,顿时被滚油炸得噼啪作响。白胖的竹虫全被油推得满锅翻滚。 油炸的手法没人见过,所有人全都大感兴趣的围着孙志新站开。康的鼻端飘过浓烈的香气,禁不住脸上动容,纳鲁家的吉玛果然像奥格说的那样,有一手很特别的烹调食物方式。那东西看着就是虫子,被他这样一弄,竟是香得出奇,料想味道会很好吃。 大约炸了三分钟,全部竹虫都已经被炸成金黄带棕的颜色。考虑到接受度的问题,孙志新将它炸得略老一些,口味更接近香脆带焦,然后再将多余的油滤出来。竹虫脂肪含量高,炸过之后油不会消耗,反而会变多。再撤入盐粒,用力颠抛陶锅将盐拌匀,出锅,就这么简单。 “来,试试。”孙志新指指碗里的油炸竹虫,觉得这是自己到了这里以后做得最好的一道菜。因为人制做它的工艺仅需要油炸,佐料也只需要盐和花椒,没花叔的话有盐就凑和。它的制做简易和原味的鲜美才把事情变得这么好办。 就见油炸过的竹虫不再软绵绵的,而是呈黄金色的肉条状,不再狰狞着而是让人食欲大起。 所有人早已经被炸制过程中飘出来的香味引得口水横飞,一听说可以吃,立即冲上来哄抢。野人嘛,去他的餐饮礼仪,在这里就没这说法。孙志新见狼多肉少,赶紧拿石碗抢一些给纳鲁留着。 “啊哟!真香!”里肯吃得满嘴生香,只觉又香又脆,微微带着一股焦糊味道,还有一股咸津津的咸香,嚼在嘴里竟是回味无穷。 “唔,唔!”布库嘴巴明明不得空,还要得瑟:“我说过吧,我吉玛做的东西最好吃!” 奥格的朋友一边吃一边感叹:“奥格,你吉玛真是很强啊……” 奥格抬了抬胸,瞅了孙志新一眼,继续埋头苦吃,面上难上控制的露出自骄傲的死样子。 康则在拍着大腿大赞:“太好吃了!纳鲁,难怪你要把他藏起来,换了我也会!就这个本事,我还没见过谁行。” 孙志新尾巴都快被夸得翘上了天,都顾不得自己吃,捧着石碗跑到纳鲁身前,用自制的竹筷夹起几只竹虫送到纳鲁嘴边,道:“张嘴,我喂你。” 纳鲁眼瞳猛地收缩,眼睛死死盯着离自己的嘴巴越来越近的竹虫,脸上微微露出惊惧厌恶的表情,随即又强自控制住,笑得面目扭曲,用孙志新听过的最温和的口气很是殷勤的道:“我不吃。你辛苦做出来,还是你吃吧。” 奥格抬眼看了一纳鲁一眼,把脸埋向碗里埋得更低,已经忍不住要笑。 孙志新浑然没觉出来什么,又把油炸竹虫凑近了纳鲁几分,皱眉道:“给你吃就吃!磨磨蹭蹭的干什么?你没见那群狼抢得厉害,就这么点儿十个人分,一会儿你想吃都吃不到!” 看着就在嘴边的竹虫,纳鲁再也无法掩饰自己厌恶的表情,一个没控m.cOo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