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尔斯把锁链拿起来,沉默的挂在两人手上。 然后看她一眼:“需要银匕首吗?” 宋时晚…… “我可以接受死在你手下。”弗尔斯的神情非常认真:“只要你和我一起死。” 宋时晚…… “假的。”宋时晚晃了晃手上的锁链:“我是为了你,才杀了卡纳的,我要从他身边,回到你身边。” “弗尔斯大人,你永远是我最爱的人,我不会伤害你,也不会允许任何东西伤害你。” “好感度 2” 这大概是弗尔斯涨好感度涨的最快的一天了。 不过,即使这样,还是负好感度。 外面阳光比较大,弗尔斯也不出去,手指摆弄着那锁链,还拿了好几个雕花精致的铃铛。 “你看看你喜欢那个?” 宋时晚看各种材质都有,雕花一个比一个精美,小声说道:“能说都不喜欢吗?” 苍白的脸色抬起来,眸间阴郁不明:“不能。” 这么变态的手段是从哪里学的。 宋时晚随便指了一个:“金色的吧,显的皮肤白。” 团子看一眼:“你已经够白了。” 弗尔斯把她指的金色的铃铛挑出来,弯腰挂在她脚踝上。 的确衬着皮肤白皙,有点泛蓝的血管清晰可见。 他也很有耐性。 把铃铛戴上。 重新把刚刚解开的锁链把两人锁在一起。 宋书晚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弗尔斯:“你这么久都没喝过我的血,你平时喝什么?” 弗尔斯微微愣了一下:“兽血也可以让血族活下来。” 说着皱眉:“不过他们的血很差劲。” 宋时晚之前还是在卡纳哪里见过他喝普通人的血:“那其他人的血呢?你喝吗?” 弗尔斯听闻眉头皱的更紧了:“我有血液洁癖,晕血。” 宋时晚…… 当个血族? 有血液洁癖,晕普通人的血? “他们的血很难闻,我宁愿选择兽血。” 弗尔斯盯着她的脖子:“你的血是味道最好的,是甜的,很好喝。” 宋时晚真不知道是该感到荣幸还是害怕。 “那你怎么最近不喝我的血了?”她还是有点好奇的,她见过因为她的血失态的血族。 她把脖子往前凑了凑。 那眸子里是有贪念的。 但他还是把她推开。 沙哑开口:“人类失血过多不好,会影响寿命。” “我喝兽血也一样。” 宋时晚抬眸:“你的意思是我的血和兽血一样?” “不是。”弗尔斯说完继续说道:“你的血对我有致命的吸引。” 若不是这样,当初他也不会把她从狼人手里救出来,绑架到城堡。 宋时晚在刚刚他有点慌张的那一瞬间,仿佛见到了她初见时的弗尔斯。 心底的恶劣因子在作祟:“那你的意思是,我的人不吸引了你了?” 弗尔斯那里和人类谈过恋爱,还是在男人中,万草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桃子精。 “不是。” 闷了半天:“吸引。” “你爱我吗?” 宋时晚看一下他的好感度还还在负数,说爱她的可能性太低了。 可她就是想试试逗逗他。 弗尔斯想到爱的定义。m.cOo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