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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叔侄关系_36


,后世之人谁都清楚,炒地皮啊,坐着都能数钱,躺着都能赚钱。

    更何况傅鑫的确想要做出一番成就给傅麟踅看看,他的宝贝侄子,不是无能之人。

    不过,这才是其一,如果只是房地产,这也太没挑战力了……就算赢得满盆,却也只会被别人说成暴发户。

    而且,先不说没有地基,便说房地产只有在国家没有出台条款前,才有极高的潜力,其后发展则需要大量的资金以及人脉,才能做的下来。

    固然依旧也是能稳赚,可需要投入的资金更大,收回的回报却远远不如过去。

    但,不论如何,他决不能让人看不起……他傅鑫就算要回香港,那也是衣锦还乡!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改革开放,但真正实施则在83年之后。1979年4月邓小平第一次正式提出办特区的主张,当时便说出“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这等豪爽之言,使之中国全面进入改革开放时期。

    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80年代开始有许许多多的人进入行商行列,但真正具有改革的策略在于1984年1月24日至26日邓小平首次视察深圳,并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这才是改革开放的一个目标和号召。

    所有人都有了楷模,一个模范,知道什么是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什么,从中人们可以得到什么。

    但对傅鑫而言真正具有意义的则是1979年第18期的《基建调研》杂志发表了《关于住宅商品化生产的设想》一文,首次在逆境中公开提出了“住宅也是商品”的观点。虽说此文是受1957年发表于《学习》杂志上的《论住宅和房租问题》说启发,但却具有革新与临头意思。

    便是有这一观点的推出,才使之中国走入商品住房的行列,更让傅鑫有了巨大的商机。

    但当时的社会下,自然而然,人们会把此联想到资本主义上,从而强烈反对。

    可当时担任《红旗》杂志社经济组组长的苏星于1980年1月第二期所发表的《怎样使住宅问题解决得快些?》一文,他在这篇文章中解决了一个关键性问题,就是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论证出住宅是个人消费品,而且依然是商品,私人购房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并不矛盾。此文指出,住宅是个人消费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走商品化道路。

    自然,它为即将进行的住房制度改革,找到了理论依据。

    其后于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兴致勃勃地登上了北京城前门的一座高楼发表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

    而这是邓小平画的又一个圈……

    上班吧!小金毛~

    可,商品房的第一次落实是于深圳。

    1979年提出这一方案之后,哪怕几年,出卖国土,都是大逆不道犯法的行当。固然是上头指示,可80年刚上任的骆锦星便接到一个不同凡响的命令……建房子~可,问题就在这,没钱!

    最后还是通过其香港朋友的介绍下,与当时第一个深圳投资商,香港妙丽集团董事长骑着单车来的刘天就签立合约。

    其后,以香港妙丽集团董事长刘天就1.5与深圳市盈利8.5的分利下,开始了第一次合作。

    也建成了中国第一个商品房小区——东湖丽苑。

    同年8月,全国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中,以法规的形式肯定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则和“以外商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引进外资开发经营土地资源的做法。

    这一切似乎坚定了商品房的存在,更使之在未来的道路上走的更远更坚定。

    东湖丽苑内的住房大多是贩卖给了香港人,毕竟当时这座新建成的小区房价却只有当时香港房价的十一分之一,这是什么概念?这是什么样的商机?

    傅鑫了解历史,同样也知道如若自己站在历史之中,如何给自己搏得足够大的利益。

    94年的春天,他来到广东,却并未急着离开,去他心中所向往的城市,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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