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青熬过一次粥。 但按照梦里的记忆, 客厅的方位是最接近的。 谭桢四处摸索, 别墅里有储物间地下室是不稀奇的,他从前居住的家里也有地下室, 不过较为大型,下面设的是台球桌以及私人电影院。 客厅的灯明明灭灭, 谭桢紧张得手指抽筋, 他揉揉了手指, 他现在和做贼没什么区别。 平生第一次做贼, 心虚害怕是正常的。 谭桢弯着腰, 在沙发和茶几处摸寻,他皱着眉,仔仔细细地端详。 如果有机关,寻常人家是不会把它做得太隐蔽,毕竟地下室只是用来储物的空间。 可是谭桢在沙发四周摸索了一圈,什么也没有发现,没有凸起的按钮,也没有摇晃的把手。 他端着烛台,靠近墙壁。在墙壁上也没有发现有什么东西。 难道他推测错了吗? 谭桢苦恼地抿唇,唇色有些发白。 脑袋像是有一把锤子在砸向他,谭桢发现时间越长,疼痛越剧烈。 是因为什么? 是因为孟逢青有生命危险吗? 谭桢此时透过这点疼痛,窥见那么一点真相,孟逢青是这本书里的主角,他有生命危险,所以他就越痛,是不是代表着这个世界也随之岌岌可危? 这些都是谭桢的猜测,他不敢去赌,他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到现实世界,还是会直接死掉。 况且,谭桢有私心,这个世界太好了,他有关心自己的奶奶,有爱护他的兄长,有对他极好的同学,他不想死,也不想这个世界毁掉。 而且孟逢青也太好了,那么好的孟逢青不应该这样结束自己的一生。 这虽然是小说世界,但他们在自己的世界里是鲜活存在的,是独立的个体。 谭桢敲敲自己的脑袋,让自己保持清醒,一边思考还有什么地方被自己遗漏了。 能有什么地方呢? 谭桢回想刚刚在露台看见的花地,又回想了一下梦境里开门既能看见后院的地方。 谭桢慢慢地挪动步子,循着记忆,靠近离花地最近的那面墙,如果他猜得没错,只有这堵墙离花地最近。 他抬手敲了敲墙壁,石头硬邦邦的,敲得他手指关节泛红也没看出什么名堂。 谭桢往后退一步,腰撞到柜台上摆放的老式台灯,这盏台灯看起来更像是一种摆设,它看起来年老失修,发光的灯泡上布满了灰尘。 谭桢的腰被撞得发麻,他弯腰看一眼,摸到上面的灰尘,食指并拢碾了碾,发现端倪。 灯泡上是灰尘,但底座却干净如新,如果只是家中佣人偷懒,那也不应该偷懒到这种程度。 谭桢眼睛微微亮起,他抿唇,试探地伸手,手指落在底座上,底座果然是松动的。M.cOO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