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究一个威慑力,严抓,狠打。 比如上辈子的山火标语,放火烧山,牢底坐穿,就这么八个字,简单粗暴,狠劲十足,一般人别说点火了,抽个烟都得去室内。 如果把标语换成“山林防火,从我做起”、“人人防火,户户平安”、“森林是我家,防火靠大家”这种标语,软绵绵的,威信力大减。 所以嘛,石板必须改,什么威慑力?咱不要威慑力! 李靖看着纣王态度格外坚定,心中惊疑不定,莫非石板真的有不妥之处? 仔细一想,好像还真的有些不对劲。 首先就是拍碎了有关皇权的几块石板,虽然不能以皇权来推动变法,但却让自己彻底站在了台前,而非推动变法的幕后。 这里就有不少好处,能让人们认为是他李靖主导变法,即使有许多人反对,也不会将矛头对准纣王。 至于变法因此变得更困难倒也不算什么,如果变法如吃饭喝水一般简单,还要他李靖干什么? 接着,便是废除连坐,连坐起于夏时的禹刑,本人未实施犯罪行为,但因与犯罪者有某种关系而受牵连入罪,此法虽然能让人互相监督,加快变法速度,但与变法的初衷不符。 万方有罪罪在万方,谁犯错治谁的罪,与犯罪者有亲眷关系,何罪之有? 即便是更严重一些,包庇、匿藏犯罪者,可这样的行为,真的要与犯罪者共同受刑吗? 以前连坐可行,因为刑罚不重,罪不至死,同罪也没什么过于严厉的惩戒,可新法严厉,杀头都是寻常事,连坐就大有问题了。 更遑论法度在民间并不深入人心,坑蒙拐骗要受刑,是新法的规定。 若是犯罪者的母亲因为不识字,又地处偏僻,见识不多,对新法的理解不够,从而不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出于母子之情藏匿了儿子,这样一来,如果以严刑对待,并不合适。 那位母亲说不定都不认为自家儿子犯了法,毕竟在大多数人眼中,杀人才是犯法。 当年哪吒连续杀了人,那时候他和妻子都没有明白律法的重要性,不也同样想着包庇吗? 一直到最后被害者家属要求偿命,他才狠下心来,这么看,自己也有错,自己都会有这种心思,何况他人? 想到这里,李靖灵光一闪! 最后纣王的那一句叮嘱,提点之意简直再明显不过。 就像哪吒一样,哪吒杀过许多人。 可哪吒最初时射出一箭无意间杀了石矶的童子,这个阶段的哪吒并非有意杀人,石矶当时找上门来,也只是让哪吒道歉,并没有更深入追究。 天地那么大,八百里开外一箭正好命中,这也没处说理。 再往后,哪吒故意打杀另一个童子,乃至杀夜叉杀敖丙,这些犯罪行为则是故意杀人,罪无可赦。 因而哪怕是杀人,也应该分出故意杀人与过失杀人,这些都不能按照固有律法中笼统的“杀人”一概而论。 李靖看向碎成小块的石板,还是纣王想的周到,律法虽然刻在石板上,但却并不是石板这种死板的东西,即便是石板,也能够被拍碎,被改变。 律法不能一概而论,有时候得针对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法理、情理……” 李靖忽然发现自己要做的还有很多,变法并不是将律法写下,再推行出去那么简单。 m.COo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