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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摩末罗 第124节


    李妮妮眉目不动。

    在这种知识被贵族垄断的年代,一个外国人想要看到印度人的历史和神学典籍是不可能的。

    但是求一本字典,尚可被王子接受。

    可是王子并不知道, 在某些人手里, 字典可不仅仅是字典而已。

    文字的历史, 就是文明的历史。

    就像中文里“伏羲”的“羲”字, 就是上面一个“羊”, 中间一个“我”, 下面一个“兮”,兮是语气词, 上古读音相当于“呵”,中古读音近似于“嘿”, 后来就相当于“啊”。

    “我”在上古文字里的意思也不是“我自己”,而指“兵器”,意思相当于“杀”。 【1】

    所以当李妮妮没有权限去看历史书的时候,她就可以另辟蹊径, 从一个字的拆分和语源里, 去倒推历史。

    比如“羲”字, 可以拆成“羊”和“杀”。

    这就意味着伏羲, 这个华夏先祖,三皇五帝之一,同时也是女娲她亲哥、她老公、和她孩子她爹……实际工作可能是个杀羊的。

    当然古代能杀羊的都是大人物,因为羊是用来献祭神祇的祭品。

    任何能和神祇搞上关系的官职,在古代都是绝对的第一套领导班子。

    哪怕他是个羊倌。

    那也是个崇高的羊倌。

    李妮妮就靠着字典里这些碎片一样的解释,将每一个雅利安词语的意思,和它的词源拼凑起来,慢慢组成一部零碎的印度历史。

    而这部拼凑出的印度史,和她印象里的印度史,果然有很大的出入。

    可惜王子不给她提供纸笔,也不让她下床,不然李妮妮现在很想列个思维导图,不然她的脑壳快记不了这么多东西了。

    床铺这头,李妮妮在沉浸式学习。

    床铺那头,长着玛蒂尔达面孔的王子,也在沉浸式把玩她的jiojio。

    王子盯着那洁白的、泛着粉色的脚尖,就像是人类看到了猫的爪爪,呼吸逐渐加重。

    他把她的脚贴在脸上,像个变态一样用侧脸抚摸她的脚背。

    最后居然克制不住地俯身,亲了一下她的脚掌。

    李妮妮平静地翻过一页。

    对变态的行为不为所动。

    但是下一秒,她的脚尖上蓦然包裹住一圈湿热的东西。

    王子把她的脚趾含进了嘴里,舌尖慢慢吮吸过她的指缝。

    李妮妮……李妮妮也只是眉头微不可见地蹙了一下,但是依然没有说什么。

    她再爱干净,也不可能天天盯着自己的脚。

    哪怕方才王子已经命令侍女把她的jiojio仔细洗刷修剪,还让人花了近一个小时给她的脚涂抹各种牛乳和香料。

    但谁又能保证,自己的脚趾里就没有任何真菌在潜伏呢?

    人类普通皮肤上就寄生着1亿多个细菌,更何况是脚。

    又不是所有的真菌都会让脚脱皮起水泡,大部分的真菌都是看不见的。

    他用肉眼看着洁白无瑕的jiojio,实质上……

    算了,不能细想。

    细思恐极。

    李妮妮翻过一页字典,强迫自己不要去关注床铺那头的事,就当这个房间中间有一层看不见的屏障,她并不想和一个爱吃jiojio的变态共处一室。

    但是王子并没有任何收敛。

    他吮吻的范围越来越大,一直从脚趾蔓延到了脚踝,又从脚踝蔓延到了小腿,甚至还有往上走的趋势——

    李妮妮一下缩回了脚。

    她“啪嗒”放下书,看向这位年轻但有病的王子。

    “您越界了。”

    在王子阴郁的目光里,李妮妮伸手在自己的脚上比划了一下。

    “我们已经说好了,从脚趾到脚踝,这一部分是我暂时租给您的……但脚踝以上的部分,是我自己的,您不可以碰。”

    王子盯着那截雪白的小腿,片刻后又抬起头来盯李妮妮。

    他神情非常不快,看上去也不大愿意放弃这截小腿。

    良久,他抿起嘴角道:“你不要不识抬举,愿意和你商量,是我给你的额外恩宠,只要你在我的国土上,你从头到脚都是我的。”

    “那就免谈了。”

    李妮妮合上字典,用裙摆遮住了自己的脚。

    “不按规矩来,我们的交易就作废。”

    她下床就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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