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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菜园,在这个院子的最北侧停了下来。

    再往前走,就要爬坡上山了。

    她靠着那面薄灰覆盖的砖墙坐了下来,仰头望着山坡上的那颗柿子树。

    枝头那个干枯发黑的柿子,摇摇欲坠。

    它是酸的还是涩的?它会在掉落后腐烂?还是会在腐烂后掉落?它好像,被全世界遗忘了。

    方嘉嘉从牛仔外套的口袋里摸出了一包烟,一盒火柴。她不抽烟,也不对尼古丁上瘾。但是公司里不抽烟的设计师太少了。

    后来为了显得合群一点,她也会经常随身带烟。

    成年人,除了足够的人民币,还需要被迫储备社交货币。

    同事约她去天台抽烟时,她就会点燃一根,任由香烟慢慢燃烧。

    看着那缕轻烟在风里慢慢散去的样子,她会不自觉地会说出一些平时说不出来的话,偶尔也会毒舌地吐槽老板,刻薄地痛骂甲方。

    平时乖巧寡言的女孩儿,当她的手里拈着一根燃烧的香烟时,仿佛突然就拥有了放肆的依凭和底气,拥有了“出格”和“撒野”的心理依据。

    她邻桌的那位男同事卡卡曾开玩笑说,“方嘉嘉点燃一根烟就能召唤出了第二人格。”

    “如果不是办公室禁止吸烟,我愿意每天在桌上点着三根烟,烟火不熄地供奉那个毒舌的方嘉嘉。”

    从方嘉嘉指间升腾的轻烟里,摇曳着一些模糊的影像。

    乡村里的有些大人,总以为小孩子听不懂他们的闲言碎语。

    方嘉嘉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她和爸爸都是那个家里的寄生者,他们家住的房子姓“向”。

    每次听到身边的同事用“女人上桌吃饭”这种话玩梗说笑,方嘉嘉都笑不出来。

    向文楷上高中之前,方嘉嘉很少上桌吃饭。

    方建兵一年四季多在工地餐宿,家里常在一起吃饭的也就三口人。

    她记不清了,到底是二年级还是三年级开始养成的习惯。每到吃饭的时候,她就自觉装好饭菜,端着饭碗坐到小卖铺收银柜台的那张木椅上。

    王秀荷忙着给儿子夹菜添饭,喋喋不休地对着向文楷奉送母爱。

    有人进店买东西,方嘉嘉就放下筷子,收银、找零。还要小心翼翼地护着饭碗,生怕话多的客人把口水溅到自己的碗里。

    她会努力在王秀荷吃完饭之前先搁了饭碗,不然就会被妈妈从收银柜后面的椅子驱走,让她坐回到餐桌上吃饭。

    和向文楷同桌吃饭时,她的椅子上仿佛长满了刺,桌上的每道菜里也像是长出了冰碴子。

    向文楷上高中之后,方嘉嘉觉得他把那道无形的压迫感也带走了,就连家里的空气都变得自由了。

    她慢慢习惯了一开饭就上桌吃饭,听王秀荷在饭桌上唠唠叨叨。

    初二下学期的那个下午,方嘉嘉正坐在桌边吃饭。看到高考结束的向文楷突然走进家门时,她应激式地端着碗站了起来。

    向文楷似乎也因此愣了一下,他看着她匆匆忙忙地离了桌,钻进了厨房。

    方嘉嘉坐在炉灶旁的木凳上吃完了那碗饭。那是向文楷一辈子也不必懂的慌张无措,那种鸠占鹊巢的羞耻感。

    手里的烟燃去了三分之一,方嘉嘉听到厨房里有人在高声催菜。

    不耐烦的语气似乎点燃了大厨的火爆脾气,他们互相呛了起来,几位帮厨的大婶开始劝架。

    那些菜里面不会溅上他们吵架时互喷的口水吧?

    方嘉嘉有些倦怠地眨了眨眼,轻烟里的影像又换了个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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