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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


们有生之年,没准还能抱上曾孙外曾孙呢。”

    小老头乐呵呵的,“来,大喜的日子,必须喝一杯。”

    宋德贵举起桌上的酒杯,这样高兴的日子,谁都不会扫兴。

    苗翠娘一口喝完杯中的酒,还不忘用从她边上摆着的粥碗里盛了一勺肉糜,喂给她怀里的老虎。

    橘座老了,吃饭都不那么积极了。

    它的牙口也不好,所以每次吃饭的时候,都会单独给它熬一碗烂糊的肉粥,里面有肉,有鱼,也有碾碎的蔬菜,苗翠娘就用小勺子一勺勺喂给它。

    老人总觉得,只要多吃饭,身体就能撑住,就能多活几年。

    这一次老虎特别给面子,嗷呜一口就将老太太喂进嘴里的那口粥给吃进嘴里,不像以前那样,吃一口,总得漏半勺。

    苗翠娘摸着老虎已经变得粗糙的毛发,觉得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她也不记得老虎到底是什么时候来到他们家的,只记得,那个时候家里的龙凤胎一岁出头,会说几个词,也会慢吞吞走几步路,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懒洋洋的再也不肯走了。

    那时,老虎也只是一个刚刚断奶没多久,被猫娘抛弃的小奶猫。

    它误入了宋家老宅,踉踉跄跄就被多金多宝压在了身下,俩孩子抓着猫咪不肯放,嘴里嘟囔着猫猫,喵喵之类的话。

    从那天起,老虎就算养在他们家了,但其实不论是宋德贵还是苗翠娘都没怎么喂过它,倒是多金和多宝,自己吃辅食的时候,还乐呵呵从嘴巴里抠一口塞给它。

    真正拍板要养老虎的是原身,因为他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觉得孩子喜欢,多养一只猫就和多养一只鸡一只鸭是一样的,反正不用他照顾。

    那个时候他们和老宅也还没分家,都吃一口大锅饭,宋德贵和苗翠娘也觉得多养一只猫就多占一点便宜,也就无所谓的应下了。

    于是在还没有成年,捕猎技能并不强悍的时候,老虎就在宋家吃半饱,自己又出门找食将自己填饱,等到它长大学会了抢劫,不仅能在外头将自己喂饱,还能三五不时带点东西回来。

    小孩儿巴掌大的小鱼,肥硕的田鼠麻雀,但凡人能吃的,苗翠娘一点都不浪费,至于半只蚱蜢半条毒蛇之类的,老太太就敬谢不敏了。

    再后来,家里因为儿子突然变得有钱了,这个时候,即便老虎啥也不干,家里都养得起它,慢慢的,老虎越来越胖,越来越懒,也越来越馋,但宋德贵和苗翠娘也都习惯了吃什么好吃的,就分老虎一口。

    大概是钱养良心,他们甚至还会喂外头的野猫。

    但十六年的陪伴,老虎终究是不同的,它也成了这个家的一份子。

    十六年啊,老虎都老了……

    大喜的日子不能想伤感的事,苗翠娘提了提精神,又说起了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明儿一早状元游街,到时候,我可得多准备点花球扔给咱们多金。”

    盛朝的习俗,殿试放榜第二天就是状元游街的日子,殿试前十都会骑马游街,作为状元,多金自然排在最前头。

    到时候手捧圣诏,足跨御马,多神气啊。

    而且状元游街的日子向来备受瞩目,许多官家小姐在这一天也可不不守那些矜持的规矩教条,在街道两侧的高楼中,将鲜花之类的东西投掷给那些俊俏的少年郎。

    谁被花朵砸得多,就说明更受小姑娘们的青睐。

    前朝就发生过一位探花郎因模样太俊俏,其中一个小姐因为把手中的花扔完了,就扔桌上摆着的果子,结果把探花郎从马上砸下去的笑谈,大家并不笑话那位探花郎太文弱,在听到这个故事后,反而想着这个探花郎到底长着一张多么俊秀的面孔,并将这个故事流传下来视作美谈。

    苗翠娘心中自己孙子哪儿哪儿都好,明天游街,必须被最多的鲜花砸到。

    “娘,扔花的都是小姑娘。”

    朱满珠也骄傲地看着M.coOj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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