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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节


    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弄清楚了,陈晨的老婆也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状,不过王富贵又一次面临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究竟要如何处置陈晨的老婆。

    用巫毒术杀人?

    这种事根本不可能拿到法庭上去说,如果真因为这个起诉陈晨的老婆,那她很快便会被无罪释放,然后王富贵的乌沙恐怕也难保了。

    不过王富贵似乎很擅长处理类似的问题,他说陈晨的老婆会被关到一个很特别的精神病院里,她会在那里度过后半辈子,对自己做过的错事进行赎罪。这事的具体操作我并不关心,这是警察的事情,我要做的事就是去找小白结账,然后回家休养。

    我这个人也是讲原则的,如果真的是我救了小白的命,她那一百万我自然拿得心安理得、理所应当,不过事情现在弄明白了,就算我不过来小白也不会死,所以最后我并没有拿她的巨额佣金,只把最初她给我的那笔定金留下来了,算是这趟的劳务。

    在休整了两天之后,我决定要回家了,不过还没等我去订机票,王富贵就先一步找到了我,让我跟他一起回京城,然后把顾问的协议签了。

    这是好事,而且跟王富贵一起走还能省了我的机票钱,于是我欣然答应。

    一天过后,我跟王富贵汇了合,然后一起坐飞机去了他的大本营。我本来以为我终于有机会看看他是在哪工作的了,结果他根本没带我去他的办公室,就把我安排在一个商务酒店里,就连签协议也是在租用的小会议室里。

    我看他是真的不准备向我说明他的身份了,既然他想保密,那我也不多问,我只需要知道他是吃公家饭的,而且跟他合作我没有亏可吃,这就已经足够了。

    协议签完,我顺利拿到了带有警徽的顾问证。我问了下王富贵,拿着这个证件我是不是就可以出入任何案件现场了,王富贵回答的很保守,他说理论上是可以出入自由,不过也要看当地警方是不是较真,如果他们真要拦着我,那我也没有硬闯的权力。

    这我基本就明白了,简单来说就是我这个顾问能不能吃得开,还是要看当地警察给不给面子。

    协议签完了,老王又留我在京城里肥吃肥喝地玩了一天。隔天上午我准备动身回家了,结果这老王再次先我一步找上了门,并且将一个大纸壳箱放到了我的面前,不用说,我这顾凡一做上,活立刻就找上门了。

    不过协议上写得明白,我做这个顾问手里是有否决权的,如果案子我不感兴趣,我是可以拒不参与的。

    王富贵自然也知道这一点,不过看他找到我时那一脸自信满满的笑,我就知道这案子他认定了我会参与。而在四个小时之后,我也确实坐在了高铁上,跟着王富贵一起再奔南方去,目的地是一个名叫“明通”的江南旅游村。

    当然,我会选择接手这个案子并不是因为我想去江南村庄旅游,而是因为那纸壳箱中的资料里提到一个神秘的水生怪物,当地的村民称它为水妈妈。

    关于水妈妈的传说在当地已经流传了相当久了,去那里旅游的人有一多半都是奔着水妈妈去的。据说每年湖里涨水的时候总会在湖中看到黑色的巨型水怪,如果有小孩在晚上靠近湖边,水怪就会突然上岸把小孩抱走,“水妈妈”这个名字也是因此而来。

    或许在游客眼里,水妈妈更像是类似尼斯湖湖怪那类的神秘生物,但在当地人的眼中,水妈妈却是另一种邪恶的东西。

    同样也是传说,貌似水妈妈的身体非常有弹性,它们可以将身体挤压成一条,顺着湖里的输水管道进到入输水网,然后再从自来水管或者马桶里进入居民家里,而遭遇到水妈妈便意味着死亡。

    王富贵给我拿出的那一个大纸壳箱里总共有13件离奇死亡案件的记录,其中有9件是从33年前开始的。在连续的六年时间里,总共出现了9名死者,他们都是独自在家的时候溺死,有的是死在水缸里,有的是掉进水井,他们身上都有挣扎的痕迹,还留有严重的撕咬伤,像是被某种凶猛的、有鲨鱼一样牙齿的动物所造成的。

    根据现场情况来判断,死者确属他杀,但始终没有找到凶手,当警察去周边走访调查案情时,得到的回答却只有一句:“不能查,是水妈妈干的。”

    案子一直悬而未决,水妈妈的杀戮在持续了六年后似乎也戛然而止了。不过就在今年年初,又有4起极其类似的案件发生,当地人的话依旧还是那句:“不能查,是水妈妈干的。”

    警方一筹莫展,这案子也只能这么搁置着,这也是老王急于把这案子交给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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