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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下意识的,她并不想让欧峥嵘和翟九重知道这件事情,尤其是翟九重。

    羞愧当然是一方面原因。她相信无论多么开明的父母都无法坦然接受自己的女儿未婚先孕的事实——只是,如果她的父母知道那个令她受孕的“奸夫”竟是同翟家门当户对的周大少爷,那自又另当别论了!

    做了二十几年的母女,欧韵致自百分之百地相信欧峥嵘爱她的拳拳之心,也相信无论她作何决定欧峥嵘都会百分之百的支持。但,翟九重就不好说了。

    这年头,豪门望族的大家长为了家族利益抑或一己之私牺牲掉自己儿女终身幸福的绝不在少数,远的不说,谭明朗就是一个例子。更何况,认真说起来她与周世礼并非迫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你情我愿、一拍即合的。现在不小心闹出了人命,若是翟九重有心想与周家结盟或是联姻的话,根本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想必周永祥也会十分的喜闻乐见。

    她根本就连“反对”两个字都没有底气说出口。

    且不谈爱或不爱这回事了,欧韵致小姐二十几年的人生历来步步为营,暂无结婚这项计划,更别提生孩子了。

    要她为了一个孩子,将自己变成胸部下垂腰圆肚挺脸上长斑的黄脸婆,天,她想一想就汗毛耸立!

    几乎是在得知自己怀孕的同一时刻,欧韵致就已在心里做出了决定——她是绝不会要这个孩子的。

    虽然世人常说母爱是一种天性,但欧韵致觉得事实并非如此。在她看来,所谓的母爱,也是需经历十月怀胎和难以想象的分娩之痛,继而在把屎把尿的养儿育女过程中形成的。这世上哪里有什么无缘无故的爱?大多时候我们之所以会爱一个人,通常都是为着曾经付出的缘故。而这世上的绝大部分女人之所以会选择不惜牺牲身材和青春为男人生儿育女,一方面大概是出于高尚的传承子嗣的责任感,一方面大概是因为真的爱。

    可惜了,欧韵致小姐一方面目前道德觉悟还够不上崇高,一方面尚未遇到自己心爱之人,自然也就没有为任何人作牺牲的必要了。

    至于肚子里的孩子……呵,从科学的角度上来讲,它目前甚至都不能被称作“孩子”,而应当被称作“胚胎”的。

    老实讲,在作出决定的一刹那,欧韵致并没有感到怎样难过,充其量,只是懊悔自己当初的大意和草率而已——对,她还是太草率了,忘了男女身体构造之不同,女人到底是不同于男人的,多一个子宫就多一项承担风险的机会。

    说起来,她其实真是一个怕痛怕到要死的人,一点点小伤都足够致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更何况是活生生地从身体里剥离一团血肉?!

    虽说在内地医学界出道的时间并不长,但,欧韵致的名头却十足十的响,因此要找一间足够私密的医院来做这个手术,对她来说并不是件十分容易的事情。

    她不欲任何人知道这件事情。

    选来选去才选中了位于近郊的这家私人诊所。远离闹市,山清水秀,最重要的是,这里拥有一流的妇科医生,还有,他们有严格的制度,严格保守客人的*。

    不过,尽管如此,当欧韵致遵循医令掀起上衣躺到检查床上的时候,仍然紧张得手心冒汗。

    她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很懂得计划自己的生活,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绝少行差踏错。只因她老早就已知道了自己与别的孩子有什么不同。她知道自己必须不断努力才能获得父亲的青眼,才能够向世人证明,即便只是个不可见人的私生女,她也能照样能活得精彩。

    从小到大,她几乎从未让翟九重和欧峥嵘为她操心过,因她的坚强争气早已成了习惯。

    学医是她自己深思熟虑后的选择,没有任何人干涉。她觉得自己仿佛生来就应该干这一行一般,对手术刀及福尔马林的气味完全没有畏惧感。但,欧韵致此刻在想,那大约是彼时她为刀俎人为鱼肉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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