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耳,“我们还没有失败,”他强调道,“一场战斗的不利无法改变最终结果。只要回到要塞,我可以再征召起一支队伍,同时掐断赤水河上的贸易。没有粮食补充,边陲镇撑不了一个月。只要他敢把那些村夫带出来,我的骑士就能从侧面和背后击溃他。” 胜利终会属于自己,他想,但因此遭受的损失根本不是一个小镇能弥补的……想要再拿下北境几乎已成泡影。该死!如果能抓到罗兰·温布顿,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段才好。 “可是大人,赤水河上的船队不只来自长歌要塞,还有柳叶镇、坠龙岭和赤水城的船只,若是全部截下来,会不会……”金银花伯爵犹豫道。 “我全买下来就是,只要付钱,他们卖给谁都一样。”公爵冰冷冷地说,“大家先回帐篷睡觉吧,明天清晨就出发。有马的骑士和我们一同行动,没有马的,就留下来负责带领佣兵。” 夜晚无法行军,即使四王子打算追击,从拂晓时分出发,首先遇到的便是留在身后的佣兵。他想,哪怕这群废物一触即溃,也能给自己争取到不少时间。 第二天公爵并没有收到王子追上来的消息,为了确认这一消息,他派出自己的亲信扩大了侦察范围,得到的回报同样如此。这让他稍稍松了口气,大概是那种新式武器跟投石机一般难以移动,只能在防御战时使用。单靠一帮拿着木棍的矿工,王子也不敢轻举妄动。 到下午三时,公爵命令骑士停止前进,等待后面步行的人跟上。接近黄昏时,佣兵和自由民才陆陆续续追上骑兵。众人又是一番忙碌,圈出一块地草草搭设帐篷了事。 只要过了今天这一晚,明天他就能赶到长歌要塞——高达三丈的青石城墙对几百人的部队来说如同天堑,就算对方拥有射程极远的新型武器,他也能用墙后的投石机进行反击。这笔账,他一定会跟王子好好算算。 不过令莱恩公爵感到有些不舒服的是,今天一路走来,他总觉得被人盯着看一般。 大概是错觉,他想,自己太过紧张了。 第二天清晨,公爵是被炮声惊醒的。 当他冲出帐篷,发现所有人都在抱头鼠窜,时不时有泥土和鲜血飞溅而起,向西边望去,穿着制式皮甲的“民兵”排成一条直线,静静站在营地外。震耳的轰鸣声中,公爵脑袋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他们是怎么追上来的? 昨天负责侦察的骑士没为什么发现追兵!? “公爵大人,快走!”亲卫牵来一匹马,大声喊道。 奥斯蒙·莱恩这才从茫然中醒悟,他翻身上马,跟着亲卫向东狂奔。然而刚出营地没多久,他们就看到了另一支一模一样的部队。 同样制式的皮甲,手中握着奇怪的短棍,排列成整齐的一排,就连表情看上去都仿佛一样。 紧接着,公爵听到对面响起了极富节奏感的乐声,王子殿下的部队迈着整齐的步伐,向他迎面走来。 第一百一十八章 追击(下) 罗兰虽然让第一军每周都拉练两次,但从未试过夜间行军。 晚上出动部队是件危险的事,看不清路面,容易被野兽和毒蛇袭击,容易迷失方向,举起火把简直是天然的靶子。因此他也只好等到第二天天亮时让才队伍出发,尾随公爵联军。 为了保证这次行动顺利,王子决定跟随第一军亲征。当然,比起颠簸又磨屁股的骑马,他选择乘坐小镇号随行。 蜂鸟经过半个月的训练,已能将十二磅炮轻质化时间控制在固定范围内,考虑到较长的附魔过程,罗兰安排她在拂晓时对火炮进行转化,令第一门持续时间最长,剩下几门依次递减,保证四门轻质化失效时间尽可能相同。 得益于蜂鸟的能力,现在小镇号能一次性运载四门火炮以及炮组成员。偌大的水泥船上站满了人——除M.coO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