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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节


    那里面的孩子基本都不太完整,这是为了让他们看上去足够的可怜,能让路人因为怜悯而掏钱。

    这孩子运气算好,他被送过去的时候,组织里的医生刚好伤了手不能做手术,要不然他这样小的孩子,怎么也要做手术截肢,一方面是让他跑不了,一方面也是让他显得更加可怜,现在常用的医生不能做手术,那么小的孩子受不住,一不小心就会死人,再加上看他本来就哑巴了,他这才逃过一劫,没像是其他人一样,被截肢胳膊或者腿。

    之后他就开始了长达五年的被控制乞讨生活,基本上都是在闹市里捧着个小碗,在有行人路过时,可怜兮兮的睁着两个大眼睛望向对方,为了表示自己是哑巴,还要啊啊几下获取同情。

    一般在他们这些孩子乞讨的时候,都会有成年人在旁边守着看着,防止他们向路人求救或者是怕他们藏下乞讨来的钱,那年头管的不严格,一直等到他十岁的时候,国家大力打击人贩子和这种带着拐卖来的孩子乞讨的行为。

    他们这些孩子也就不能再乞讨了,新拐来的孩子匆匆卖掉,养了几年如他这样的,就跟着“老大”一起混。

    打架,偷东西,抢劫,小小的孩子就被逼着干了这些。

    又过了三年,他十三岁的时候,“老大”跟人打架死了,以前的这些小弟都各奔东西,像是他们这么大的孩子是没人管的,一些还记得小时候是被拐卖的孩子去警局找父母,还有一些如他这样,因为被拐来的时候年纪太小什么都不记得的,也就自己谋生路了。

    他之前一直被控制,也没证件,等到自由之后,他没再去干那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而是拿着以前攒的钱摆小摊,他手脚利落,也知道和周围人打好关系,每次都往学校门口蹲着摆摊,时间长了等攒了一笔钱,就拿着这钱找人办了证件。

    因为名字上绣着一个轩字,他给自己取名叫王轩。

    王是大姓,而且也是曾经那个组织里,唯一一个对他们这些孩子好的人的姓,可惜那天打架他跟着“老大”一起死了。

    之后,王轩就一直在摆摊攒钱,一直到二十岁,有个从组织里出去的孩子找到了父母,父母带着他到了警局登记,警方想办法找到了当初那些被拐卖的孩子名单,一一对比,加上之前周初初留在各处的记录和孩子特征,将王轩给找了出来。

    王轩已经二十岁,是个哑巴,又是个成年人,现在小日子过得也还算可以,他本可以不回去的,但还是没忍住,回到了亲生父亲的家。

    他是幸运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他知道了原来自己被拐卖后妈妈一直在找他,还看到了妈妈留给他的录像,知道她一直都在爱着他。

    不幸的是,所有爱他的人已经离世了,只剩下了一个对他冷漠无比的父亲。

    原主对这个儿子很不满,他想象中的孩子,应该是和自己一样,在科研方面有着兴趣,也应该汇聚了自己和妻子的优点。

    但摆在面前的,是一个因为常年风吹日晒而皮肤有些黑,哑巴又没什么规矩的年轻人。

    警方给出的记录中,他甚至还偷过东西。

    难登大雅之堂。

    他很嫌弃,但因为这是自己的儿子,也没说让人走,只是虽然原主嘴上不说,从小就看人眼色长大的王轩怎么会看不出来这个亲生父亲对自己的鄙夷与不屑。

    他当然是愤怒的,已经知道了当初自己为什么走丢来龙去脉的他看来,任何人都可以看不起自己,只有这个男人不可以。

    而之后,仿佛是为了争一口气,也仿佛是为了让亲生父亲能够正视自己,他努力的学习着从没有学习过的礼仪,又逼迫自己看科研方面的书籍,他想要让自己变得优秀,优秀到父亲眼里能够正视他。

    从小到大,他已经受够那些看垃圾一样的眼神了,母亲留下来的爱告诉他,他本来可以像是小王子一样的长大,他小时候的玩具还保留着,而在他被拐卖后,那些玩具的价格他连想都不敢想,这一切都是因为父亲弄丢了他。

    可无论王轩怎么努力,他的父亲都不会将他看在眼里,只会一门心思的研究,研究,父子两人的关系降到冰点时,王轩十五岁时喜欢过的女孩出现在了他面前。

    那是他当初在初中门口摆摊时认识的女孩,他那时候喜欢上了她,她也答应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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