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到头上去,门后镜子照了照,镜中自己,打扮精细,无可挑剔,便抓了鞋架上的钥匙出门去。 带鱼西施在后面骂:“饭碗都不洗,留着给苍蝇下蛋呢!” “你放那里,我回来就洗。” “又要去那里转?” “嗯,又去那里。” “去多久?” “就一圈。” “早点回来,去店里帮我照看!” “晓得了!” “拍张照片回来我看!” “晓得了!” 阿三头说一圈,就一圈。路线他是这样安排的,从新闸路进入镇宁路,经镇宁路去江苏路小弄堂,慢悠悠晃荡到二姐家的那条弄堂口时,正好是小卷毛去读书的时间了。然后他就远远的找个角落蹲下来,挤在一群早前乘凉的老头老太中间,看着那小小身影由二姐牵着出家门,再往愚园路那边去。等到小不点儿上车走了,他再出弄堂,从愚园路绕回到自家开在新闸路上的小店里去。 阿三头地面上找块干净些的板砖,在老头老太中间一屁股坐下来,眼睛瞄过去。现在是早上八点,小人儿马上要出来了。 时间过得好快,一转眼她都已经去读了几个月的书了。 他还记得她第一天去读书的小模样儿,背着个书包,哭的一脸都是眼泪水,看着伤心死了,紧紧抱着金不换的大腿,死活都不愿意离开家门。一面哭,一面和大人谈条件,说到学校她会想家,会吃不饱饭的呀。如果不让自己去上学,自己一定听话不乱跑,吃饭一定又快又多。 唉,她那天的小模样儿反正不能想,一想阿三头就要发笑,然后心肠一片柔软。 小不点儿哭了整整三天,以后就好了,每天蹦蹦跳跳读书去,他也代她开心,可是每天能看到她的时间却不多了,不像老早还没去读书时,除去吃饭睡觉,她每天大部分时间在弄堂里玩耍,时时常常的能看见。还是那个时候最开心。 那时候每天抱着猫跑到弄堂里来溜达晃荡的小小人儿,她可真是招人喜欢哪,那一头满是圈圈的柔软卷毛,可真令人稀罕,每次看到她把猫抱在怀里,使劲去嗅那猫脑袋时,他都要发笑。然后一遍遍在心里想,这小囡囡,长得这么漂亮,嘴巴这么会说,不叫她去做电影演员真是可惜了。 他那时候蹲在角落里,有多想上前去和她一起玩耍,带她去买好吃的东西啊,他心里想,哪怕和创意园内上班的那个每天经过的年轻男子一样,和她坐着说两句话也好啊。 第124章 paradise 阿三头蹲在角落里,觉得就算什么都不做,光远远躲在一旁看那小人儿来去,就觉得开心,这世上什么烦恼都没了,什么蚊叮虫咬,什么房子了钞票了,都不是个事。为了看她,他可以一坐一天,一蹲一天。 只要再等等,再等上一等,马上就可以美梦成真了。每天牵着她的小手送她去上学的人,马上就要变成自己了。 只有眼下,还需要一点点的忍耐,还需要小心再小心。前阵子有两趟差点被下班的金不换撞破,吓出一身冷汗。本来去哪里是自己的自由,这条弄堂也不是二姐一家出开辟来的,也不是她家独家拥有,但总归因为那点小心思,心虚,看见她们,难免冒汗。 阿三头蹲在一堆老头老太里面,开开心心的看着小不点儿,脑子里编织着将来与她,与老婆带鱼西施,与老娘一家四口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美梦,直到她小小身影消失不见,仍然舍不得起来走开,正托腮微笑,忽然有踢踏拖鞋声自身后而来,旁边有耳目灵便的老太自言自语:“这个人是谁?我看着怎么像是美娣家的瘟生?” 踢踏脚步声在身旁停下,一双脚出现好在阿三头的眼睛下,这双走路时发出踢踏声的鞋子是皮鞋,鞋尖张开了口,被用胶布给缠上了,勉强挂在脚上,穿成了拖鞋。 这人过来时,带来一股衣服没有干透的酸臭气味,不过阿三头没注意,他的全部注意力都被这双开口皮鞋给吸引住了,正在低头研究,头顶心上突然挨了一下,力道不轻,他往上推了下帽檐,抬头去看,对上敲自己头顶心的男人,“啊”的尖叫出声,跟见了鬼似的,张口结舌道:“你?!” 这个身上旧衣皱如咸菜的男人望着他嘿嘿一笑:“是我,我回来了。阿三头,这么多年过去,你怎么还没见老?” 阿三头不答话,“蹭”的站起来,一溜烟蹿出去了。 刚刚那老头同身边乘凉的伙伴讲:“要西快了,真是瘟生,瘟生回来了!” 旁边人说:“不是去外国发财去了吗?看这样m.cOo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