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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什么好说的,听大夫人的话跟着大夫人走,有肉吃!”说完便率先伸了筷子,夹起一大块的蒜泥白肉,就着酒有滋有味的大嚼起来。

    这可比什么骈文诗句都动听。庄户们欢呼一声,也开动起来。肉块儿鲜嫩多汁,满满的油脂在口腔中爆出来,偏偏配上酸菜那股劲儿,一点都不觉得腻味。

    而辣椒更是劲爆,这些人哪里试过这种吃法,哈着气也舍不得松口,看上去狼狈极了。

    可每个人都吃的那么开心。哪里还有比沈府更好的去处呢?不仅庄头们好说话,不苛待,只要交够了粮食作物剩下的还可以自己拿去换些银钱。如今连吃肉这般奢侈的事儿都眼见着成了现实,庄户们努力的吞咽着口中的食物,心中满满的力量和干劲儿,这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

    沈安侯也喜欢这样的气氛。他一口肉一口酒,虽然庄头庄户们依旧惧怕他,不敢往他身前凑,可看见他们热闹的吃着喝着,孩子们也胆大的围在桌边嬉戏,他就觉得自己要醉了,满足了。在外头的半年里,他看了太多的世道不公和民生多艰,如今仿佛置身桃花源一般,庄户们的欢声笑语慢慢抚平了他积攒已久却无处发泄的愤怒不平。

    等一顿饭吃完,已经是天黑了。飘扬的肉香味还未散去,沈安侯骑在高头大马上,带着小厮离开。他们身后是一辆装着柳条筐子的马车,里头是一开始便额外留出来的上好的五花肉里脊肉小排骨,这是林大夫人点名用来检验养殖成果的部位。

    回到沈府,楚氏已经歇下了。林菁看着醉醺醺的沈安侯也是好笑,多久没看到他这般模样了。他也不管还未洗漱,拉着媳妇儿就开始胡搅蛮缠,林菁看出了些许异样,只由着他东一句西一句的胡言乱语。

    “还是家里好啊。”沈安侯将脑袋埋在林菁怀里,贪婪的汲取她身上的味道:“在外头可真不爽,难怪人家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

    他是堂堂侯爷,身后跟着一群能打会斗的家丁亲兵,还有世家楚氏的名头保驾护航,这为难的自然不会是他自己。林菁慢慢的抚着他的头发,柔声问道:“怎么这样感慨?”

    “你说咱们是不是运气挺好,虽然莫名其妙的穿越了,但好歹是高门大户,有吃有喝,无非是自由度差了点。可外头那些百姓是真不好过日子,你有没有读过那首诗,叫做‘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们在府里嫌弃没佐料没法吃火锅,他们却是连树皮都吃不上。”

    “怎么会呢?”林菁有些惊讶:“这几年没什么大灾害吧,京中的赋税也不高,我看着京郊的百姓,虽然不能说富裕,但过日子还是可以的啊。”

    “这里是天子脚下。”沈安侯摇了摇头:“你当所有的县令都和京兆尹一样奉公守法?没听说过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强加赋税都是好的,欺男霸女草菅人命……啧啧,真的是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

    这些并不是他亲身经历,但沿路上,他有意从百姓们口中搜集了些消息。只是世道如何又岂是他可以改变?如今圣人盯着,他自顾不暇,除了心中感慨,又还能做什么呢?

    林菁抚着他的背脊,良久才道:“我们在一处便管好一处吧。庄子上的庄户,你在平宁郡的田地,能救一人是一人,尽力而为问心无愧就好。”

    第27章 美食与享受

    沈安侯到底不是个纠结的人。一夜安眠,第二天用过早点,便撸起袖子在大厨房里忙活起来。

    这也是沈家的传统了,若是平日里大厨房备饭食,则各位主子自己点菜,若是沈安侯或者林菁亲自下厨,大家便都默默的看他们做什么就吃什么。

    这一年多里,林菁和沈安侯两口子在沈府改造的最多的便是厨房,无他,只是为了自己想下厨时用的顺手罢了。不过他们整出来的大小陶罐铁锅之类也真好用,很快就成了沈府大厨们的标配。

    要说做菜,林菁是真不如沈大老爷。看他麻利的将五花肉切成4厘米左右见方、大小均匀的小块,用线绳把每一块肉绑起来焯水沥干,肉皮朝下码在砂锅里。锅子底部铺着竹篦子,上面铺了小香葱,姜片均匀的码在肉上。再铺上香葱、冰糖和大枣。

    再加入盐、白糖、红烧酱油和黄酒,汤汁要和肉齐平,盖好盖子中火烧开后,以微火炖上一个时辰就可以吃了。

    东坡肉在小炭炉上慢慢炖着,他又开始做炸猪排。将里脊肉切成长13厘米、宽4至5厘m.COoj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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